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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530862/2022-0005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14 [ 发布日期 ] 2022-03-14

城口县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学习布置情况

(一)推动学习宣传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民政普法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政领域普法工作宣传,做到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责任到人。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近年来,截至8月20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法治理论12次,职工政治理论学习12次,支部主题党日6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指示精神50篇次;先后开展“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新征程面对面”、“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学习教育”、“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专题读书班4场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先后组织学习了《民法典》《国宪法》《长江保护法》《生物安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国防教育法》以及最新党内法规等52篇次,引导广大职工学懂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将其作为科学理论来指导工作实践。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普法工作第一责任职责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民政局党组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精心研究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把《实施方案》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到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中。先后成立了“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等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从领导到民政工作人员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落实推进普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普法工作尤其涉及民政资金、建设项目的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长期跟踪,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其他局领导在分管领域内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动依法救助落到实处;明确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任务与责任,对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压力传导至末梢。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将普法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结合领导干部的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将法治学习、依法决策及依法履职情况,纳入个人年度报告中。组织机关全体在编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近三年来,民政干部的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推动解决问题情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走访调研,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救在身边”等8项具有民政特色的实践活动等行动,创新开展“党建+社会救助”、“惠民殡葬”、“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农村敬老院适老安全化升级改造”等6实事项目,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强大动力和硬实举措,整体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结合民政业务推进普法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民政局高度重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通过批示和专题会议方式全面推开全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县民政局积极与县发改委进行沟通衔接,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精准脱钩改革对象,联合印发《城口县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城社组发〔2020〕2号),明确和压实各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机制。县民政局通过收集汇总纳入脱钩改革的8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资料,8家行业协会商会均按照“五分离、五规范”的要求与行政机关全面脱钩。加强各行业协会商会和行业管理部门脱钩后的相关工作,强化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体制,对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依托县民政局、县文化旅游委、县委网信办等单位,加强了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

二是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全县行业管理部门,专门安排部署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管理工作。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协调联动,对行业协会商会有无违规涉企收费开展联合审查,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强化有关单位和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工作。印发《城口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城民发〔2020〕144号)和《城口县民政局 城口县发展改革委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城民发〔2021〕93号)等文件,建立健全了城口县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投诉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规范我县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监督管理。通过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范管理,部分行业协会通过降低会费或减免会费,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取得积极成效,2021以来,2家行业协会商会推出减免收费举措,享受收费减免企业62家,通过减免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金额1.24万元。0家行业协会商会推出降低收费举措,享受降低收费企业0家,通过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金额0万元。

三是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平台建设。全面普及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自助办”,围绕“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要求,坚持以整合资源、共享数据(婚姻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为抓手,派遣精干力量,入驻审批窗口,维护线上线下平台,推动全局各业务科室线下业务同线上系统无缝对接。以婚姻登记窗口为例:婚姻登记信息由市上统一推送到渝快办、税务、住房公积金等单位,实现资源共享。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权力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对标市、县级要求,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80%,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70%,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0%以上。

四是依法开展行政区划管理工作。抓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运用转发文件、横幅、宣传单、微信公众号、QQ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行政区划的法定性、权威性、严肃性。局党组会、职工大会对进行了集中学习。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和支持,增强依法管理行政区划的法制意识和工作责任。开展了“渝陕线城口段”“城巫线、城开线”界线界桩日常巡检工作,完成了省级第四轮边界界联检工作,我县省、县级边界走向清楚,界桩无损毁或移位,边界地区群众和睦相处,完成了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启动了全县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试点工作,召开了勘界工作培训会,已完成修齐镇与厚坪乡的勘界试点工作5千米,葛城与复兴街道勘界试点工作正在推进中,目前已经完成。

五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一年起步、三年覆盖、五年提升”的工作思路,推进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拟于2021年和2022年,分别在县内30%以上的乡镇(街道)试点建设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配备社会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服务;2023年,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社会工作服务进一步完善。

六是依法推进村两委换届。严格人选审查把关,严格落实村“两委”成员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坚决把不符合任职条件情形的人员排除在村“两委”成员之外。优化班子结构,紧盯优化性别、年龄、学历“三个”目标,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截至选举结束,依法依规选举产生村(居)委会成员1021人。书记主任“一肩挑”的183人,占89.7%;“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498人,占48.78%,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任职418人,占40.94%、35岁以下干部任职434人,占42.51%;女性主任29名,占比为14.22%。实现全县173个村、31个社区依法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率为100%,选举实现组织意图的“一肩挑”完成率100%,一次性选举成功率100%,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结合率100%,目前各项工作均已交接完毕,步入正轨。

七是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印发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监管,对年检结论进行公示公告,将社会组织年检情况向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新申请、变更信息和注销的社会组织网上审批公示工作。积极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坚持依法打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发展环境。依托城口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开展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社区社会组织共计1259家,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3.7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5.7个社区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监管。深化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全县现有社会组织155个,其中社会团体11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0家,社区社会组织1259个。

八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科学编制全县“十四五”养老设施规划和养老服务专项专项规划,制定养老产业发展、养老社区建设的扶持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吸引社会力量在农村地区建设生态康养社区、在城市地区建设宜居宜养社区。加快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建立托管制度,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婚姻登记、流浪救助、殡葬等公共服务,推动殡仪馆火化车间建设,逐步实现火化,推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及时报送审查备案材料,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升民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二是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办复率均达100%。规范推进和完善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加大了对民政政策的宣传力度。

三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出台的重要政策制度文件,都严格落实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合法性等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长期聘用法律顾问,现有法律顾问1名,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处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依法行政。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 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听取公众意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结果公示等制度,从而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对涉及项目建设,党建工作、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民主审定程序。强化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按章办事、规范操作。

2. 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局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对要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多次,学习各级文件精神,总结工作不足。建立完善了《县民政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制度》《网站信息发布情况通报制度》等规章制度,不断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四是拓宽民政政务公开深度。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在机关院坝内增设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脱贫攻坚公开专栏、宣传公告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有地、规范公开;重点加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救助信息公示,县级在政府公众信息网按月公示,乡村在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长期公示,确保民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 加强规范化建设。一是开展了农村低保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行动,对全县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脱保”进行了彻底清理,对民政系统特别是救助、低保、社会组织、养老服务和殡葬服务等领域财务管理进行了规范清理整顿;率先试点党员涉权事项报告制度,清理规范党员干部涉权事项,有效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司法局相关文件规定,逐年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1年8月共向县司法局报送规范性文件3件。

(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一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实行了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开,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过了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则明确,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对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经过了专家、专业机构论证。

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将其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人员管理,为执法奠定基础,2019年以来,县民政局共有执法人员16人,其中2021年新增2人。近年来结合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安全消防等领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6次,培训人员不仅包含局执法工作人员还包括各镇街、部分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行政执法培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执法水平。

三是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能力。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办理事项已经成为共识。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民法典》相关知识,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加强法律知识培训。

四是切实履行民政部门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逐年开展法治宣传月、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以村(居)务公开为契机宣传《村委会组织法》,指导镇街大力开展村(居)务公开栏的标准化建设,将城乡低保对象及保障标准、特困供养人员标准等纳入村(居)务公开长期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利用电视、广播、条幅等宣传媒介加强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使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从而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局办公室承担信访工作,畅通了信访诉求渠道,切实为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类来信来访者,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引导工作。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领导包案,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等活动,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近三年来,我局做到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应回复尽回复,应解决尽解决”,均已回复完毕并得到信访群众的认可。

三、普法工作开展中的亮点

近年来,全县民政工作主动推进“立柱架梁工作”。围绕养老、基层社会治理、基层民主等重点领域“搭架子”“精装修”,制定起支撑作用的重要法规规章,并取得以下较好结果。

(一)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2017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县民政局收到意见后高度重视,立即将该项工作纳入了年度考核内容,对标市级文件下发了相关通知。2019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再次下发《关于印发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主动向市县争取资金,全力推动城口社区居家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县级财政先后投入1758.9万元用于全县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升级提档和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建设,拨出国有土地700余平用于复兴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县社区实现了养老服务全覆盖。

(二)公办养老机构托管。脱贫攻坚开展以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市委交叉巡视等各级巡视、审计、第三方评估先后向我县反馈“中心敬老院建成未投入使用”、“城口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问题的解决,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先后到山东临沂、重庆九龙坡区开展“公建民营”招商引资工作,后确定重庆大巴山禾润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县中心敬老院运营;引进重庆夕红老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对20个乡镇敬老院进行托管。养老服务改革,有力促进了养老服务质量升级,推动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的进程。目前,我县有高观、明通、修齐三个失能人员集中供养试点机构,照护失能老人133名,按照每个失能人员一年1.8万元的照护费用算,释放一个有能劳动力一年保守也能增收3万元,真正做到了“供养失能、释放有能、助推攻坚”的良好效果,起到了化问题为亮点、化劣势为优势、化投入为收入的逆转作用。公办养老机构的改革,失能人员的集中供养,有力巩固了我县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基层社会治理再创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级层面个决策部署,城口县从2016年开始,引入了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积极从事脱贫攻坚中的“志智双扶”工作,通过五年的实践,我县社会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截至目前,我县拥有社会机构3家,社会工作者1045人,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同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志智双扶”体系,即通过县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心、乡建社会工作站、村建社会工作室的方式搭建三级社会工作平台,让社会工作在脱贫攻坚以及社会治理中承担服务型工作,发挥专业人做专业事的作用,解决了脱贫攻坚中贫困人员“精神贫困”的相关问题。城口农村在社会工作参与治理的作用下,引导基层自治组织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融合,在“自治”的基础性作用下,践行我县“五干净六整齐”的工作要求,实现了脏乱差向环境美的转变;在“德治”的灵魂引领下,以沿河乡红岩村为例,村民纷纷换下“敬畏”多年的“神像”,换上人心所向的“主席像”!实现了迷信鬼神向心灵美的转变;在法治的保障作用下,村民纷纷推进院落制,实现了打牌赌博、打架斗殴向协商共建的行为美的转变;通过“基层治理的三变”,城口呈现出“三治”与“三美”交相辉映的新格局,该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常委刘强同志的高度肯定!

四、存在主要问题短板

一是法治观念普法意识仍需增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基础较为薄弱,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树立的还不够牢固,法治教育、学习培训还不够深入,学法意识还不够浓厚,时而存在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的情况,致使法治工作成效不明显,仍需强化巩固和进一步完善,以充分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

二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民政法规政策众多,工作量很大,而我局未设有单独的民政法制机构,多为相关人员兼职法制工作,缺少相关法律专业人员,给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近年来,牵头普法任务的仅是办公室,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宣传力度还不够,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是法规政策理论的系统性学习不够。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理论学习,缺乏对法治理论的系统研究、深刻理解和经常性学习。以至于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不够积极主。,

四是政策指导存在空白区域。随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一些社会组织或民办养老服务企业的事前审批取消,需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而目个别工作缺乏相应的政策指导。

五、下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园满完成上级下达工作任务,但还存在一定不足。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突出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好民政职能方面的行政许可制度建设。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各项制度,按照上级对于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要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把各项制度规范化、具体化。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展现“满意在民政”的形象。

二是探索合理高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围绕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全面理顺民政行政权力运行,加大监督检查,保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对于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对于涉及民政行政权力事项运行的内容、程序、时限、责任人,及时向社会公开承诺,特别是对于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等行政权力程序,要建立内部协调运转机制,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是加强法治民政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结合民政中心工作,将《民法典》宣传列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同时,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清明节、重阳节、12.4宪法宣传日等节日,通过开展送法进社区(村居)、开展座谈会、宣讲会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开展好干部职工学法等活动,切实提高法治思维。

四是科学民主合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局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五是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政策法律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执法办案能力和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等执法专业技能。加强部门协调,在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积极协调,争得支持,提高执法成效。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为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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