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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530862/2021-00460 [ 发文字号 ] 无文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10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城口县民政局 城口县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办理指南

城口县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办理指南


一、业务办理名称

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财政补贴

二、办理依据

城府办发【2018】10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口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三、补贴对象

社会办养老机构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投资兴办,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投入使用,符合相关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享受建设补贴政策。

四、补贴方式

银行转账直接发放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的机构。

五、申请材料清单

1.《城口县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请审批表》;

2.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

3.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

4.养老机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民政审核、进行评审、发放补贴。

七、办理部门

城口县民政局。

八、办理时限

1.申请。养老机构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县民政局申请上一季度运营补贴,并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提交材料见附件4、5、6)。

2.受理。县民政局受理,并在2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其中,困境留守老人由县农村“三留守”联席办进行审核认定,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由县民政局进行审核认定。

3.审定。县民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审定后,按我县财政资金审批流程申请划拨运营补贴资金。

九、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地点

城口县民政局。

十一、咨询电话

城口县民政局:023-59225203

附件下载: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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