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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民政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3 |
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开展三季度养老服务领域联合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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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09-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3 |
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开展三季度养老服务领域联合检查的通知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三季度养老服务领域联合检查
的通知
城民发〔2025〕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确保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县民政局将联合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建委、县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再次围绕涉老资金、养老机构监管、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整治重点开展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县26家养老机构、3家社区老年食堂、其他在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落实情况(制度、预案建立、培训、巡查、演练等),设施设备购置、维保情况,违规用火用电情况,使用瓶装液化气、燃气以及醇基燃料情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和老年人居住房间使用非不燃性实体墙分隔等情况。
(二)食品药品安全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工作人员健康证资质情况,专用消毒设备和冷藏冷冻设备运行情况,食品采购、存储、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情况,药品使用记录情况。
(三)房屋建筑安全
养老机构房屋建筑使用情况,地质灾害对养老机构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房屋倾斜、开裂、变形、损伤等使用安全异常迹象。
(四)资金风险
公办养老机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内控机制建立、财务票据整改情况,开展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骗取医保基金的排查,养老机构开展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及防范养老诈骗等宣传教育情况,养老机构收取押金或保证金、床位费等预付费用情况。
(五)其他安全
前期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包括双河、治平、县中心敬老院投入资金绩效完成情况),片区卫生室建设情况,老年人权益保护情况,乡镇街道基层治理体系“141”平台敬老院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三、检查时间、方式
(一)检查时间
2025年9月15日—10月20日。
(二)排查方式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
(三)人员分组
第一组:李明伟、周凡、谢美琪和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等工作人员,负责县葛城、北屏、复兴、龙田辖区内养老设施。
第二组:朱终胜、张瑞菊、张镜和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等工作人员,负责双河、庙坝、坪坝、高燕辖区内养老设施。
第三组:赵稀梅、卢姗姗、向启方和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等工作人员,负责高观、修齐、治平、厚坪、河鱼、东安、岚天辖区内养老设施。
第四组:苏俊杰、庞洪、刘敏和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等工作人员,负责明通、蓼子、明中、周溪、鸡鸣辖区内养老设施。
第五组:邓道平、袁莉、唐冉和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等工作人员,负责沿河、巴山、高楠、左岚辖区内养老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职责使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排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密切配合。县民政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对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整体推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全面检查。检查组要对标对表逐项排查,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检查情况应及时梳理,未参加集中检查的部门,结合日常监管将排查问题台账于10月15日前报养老儿童科张瑞菊汇总。
附件:城口县养老服务设施排查台账
城口县民政局
2025年9月22日
附件
城口县养老服务设施排查台账
机构名称:
|
项目名称 |
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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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 |
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落实情况(培训、巡查、演练等),设施设备购置维保情况,违规用火用电情况,使用瓶装液化气、燃气以及醇基燃料情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和老年人居住房间使用非不燃性实体墙分隔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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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品药品安全 |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工作人员健康证资质情况,专用消毒设备和冷藏冷冻设备运行情况,食品采购、存储、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情况,药品使用记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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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建筑安全 |
养老机构房屋建筑使用情况,地质灾害对养老机构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房屋倾斜、开裂、变形、损伤等使用安全异常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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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风险 |
公办养老机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内控机制建立、财务票据整改情况,养老机构开展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及防范养老诈骗等宣传教育情况,养老机构收取押金或保证金、床位费等预付费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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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安全 |
前期双河、治平、县中心敬老院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片区卫生室建设情况,老年人权益保护情况,乡镇街道基层治理体系“141”平台敬老院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
现场参与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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