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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530862/2022-00274 [ 发文字号 ] 城民发〔2022〕40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05 [ 发布日期 ] 2022-05-08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综合安全生产专项联合检查的通知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2022年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

联合检查的通知

城民发〔2022〕4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通知》(渝民〔2022〕18号)和《城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自建房屋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城安委办发〔2022〕40号)要求,为进一步夯实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行,经研究,决定针对全县29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员参与,防范为主、综合治理、建章立制”的原则,破除养老服务发展瓶颈,着力解决我县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水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让老年人过得安心、静心、舒心。

二、检查内容

(一)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情况,机构的进出管控,老年人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疫苗接种和加强针的接种工作,机构“常态”与“应急”转换准备。制定应急预案情况,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储备情况,临时隔离场所设置情况。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效满足老年人和家属需求的情况。

(二)消防安全。

1.风险隐患清零养老服务机构是否存在违规存放酒精、汽油、浓硫酸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活动板房、临时住房,使用液化气罐、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电动车、电动轮椅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是否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足或损坏停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2.消防审验问题。摸排因各种原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手续问题未能通过消防审验的养老机构,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养老服务机构,联合检查组进行现场核查,出具消防检查意见。

(三)食品安全。检查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加工、贮存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与维护情况;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范执行情况;原材料出入库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食品留样制度落实情况;“明厨亮灶”“重庆阳光食品”使用情况。

(四)建筑安全。重点排查养老领域房屋结构不合理、质量不能保证、安全性能不达标、搭建违章建筑、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聘请第三方机构,全面评估养老服务机构是否存在“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变动主体结构、擅自扩建布局规模、擅自开挖周围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摸排墙体倾斜开裂、门窗变形和地质灾害影响严重、老旧房屋安全不达标等安全隐患,纳入下一步集中整治范围。

(五)资金风险在前期开展防范和处置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工作的基础上,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属地乡镇(街道),以民办、公建民营、规模较大、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为重点,摸排养老服务机构存在的非法集资等诈骗风险。

(六)精神慰藉疏导。机构环境是否和谐健康,是否存在入住人员矛盾突出、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心理问题。

(七)医养结合机构检查。针对全县医养结合型机构开展医疗卫生养老相关安全检查。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2420430日)。430日前,出台行动通知,明确检查范围内容;县级相关部门联合召开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对集中整治作出部署安排。

(二)排查摸底(202255日至530日)。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按照不漏一个乡镇,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指标、不漏一个问题的原则,对照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整治指标,组织大排查,逐个分析判定安全风险隐患级别,明确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房屋安全方面由县城乡建委推荐第三方进行评估工作。

(三)集中整治(20225月至20226月)。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联合检查组在进行分析研判后形成情况报告,提出解决方案,提请县人民政府集中研究处置。其他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一地一案、一院一策”的原则,合理运用“查”(自查自纠)、“改”(限期整改)、“罚”(行政处罚、暂停收养老人)、“关”(依法取缔)四种方式,对养老机构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逐个整改。

(四)总结提升(20227月)。相关部门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对重点养老机构加强督查,对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固化经验做法,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于71日前将集中整治行动形成总结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各养老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全面负责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二)密切配合。县民政局牵头负责,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城府办发〔2021〕157号)要求,相关部门对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整体推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宣传引导。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让群众了解知晓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时间步骤、有关要求等内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养老服务监管部门积极作为、养老机构迅速行动的良好氛围。

       城口县民政局                                  城口县公安局

    城口县住房城乡建委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城口县应急管理局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城口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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