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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2-05 |
城口县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城口县民政局(本级)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级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2.拟订县内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3.拟订县内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县内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4.拟订并贯彻落实本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5.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6.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7.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县内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县内老龄事业发展职责。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9.拟订并贯彻落实县级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10.拟订并贯彻落实县级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配合工作,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彩票管理工作的相关安排,拟定县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配合县公安局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非法彩票,维护彩票市场秩序。12.负责机关、下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民政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5个科室;下设城口县社会福利中心、城口县最低生活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城口县民政事务登记服务中心、城口县殡葬服务中心4个事业单位。单位在编在岗人员7名,退休职工27名。下属单位均独立核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05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31.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20.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23.08 万元,主要是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等保障性经费标准提高。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 1405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00.71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907.5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9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93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23.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3.4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0.39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51.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31.19万元,比2024年减少48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46万元,比2024年减少43.37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下属的事业单位全部独立核,主要用于保障7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27名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849.74万元,比2024年减少443.3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最新的三定方案,基层政权等职能职责划入社会工作部等,预算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以及发展养老、殡葬事业等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20.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20.59万元,比2024年增加509.7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城口县殡葬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改造工程预算增加。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孤儿助学、养老事业的发展以及殡葬服务中心设施设备改造工程。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比2024年增加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不存在因公出国业务;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4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因养老、殡葬等项目的完工,需要招商引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4年减少6.7 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公车运行费用独立核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暂无公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2.56万元,比上年增加2.27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办公及差旅费用预计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0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34 万元:政府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929.15万元,政府性基金920.5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婷婷 联系方式:023-5922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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