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民政局殡葬服务中心收费标准公示

城口县殡葬服务中心收费标准公示
附件1:
城口县殡葬服务中心 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费 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服务内容 |
一、遗体接运费 | |||
普通殡仪车接运 |
具/10公里 |
150.00 |
每增加1公里按10元计收。 |
二、遗体殡仪费 | |||
禄厅 |
元/(次·三天内) |
2170.00 |
配有冷藏棺、固定音响、移动音响、LED电子显示屏、地暖、空调、开水器、桌椅板凳。每增加殡殓一天,加收700元。租用期间产生的水电费据实结算 |
福厅、寿厅 |
元/(次·三天内) |
2070.00 |
配有冷藏棺、固定音响、移动音响、LED电子显示屏、地暖、空调、开水器、桌椅板凳。每增加殡殓一天,加收600元。租用期间产生的水电费据实结算 |
保管室(休息室) |
元/(次·三天内) |
200.00 |
配有沙发、办公桌凳、空调、电炉、饮水机、床铺。租用期间产生的水电费据实结算 |
三、墓地费 |
元/位 |
龙头山公墓地墓位费按已审核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 |
四、墓位管理费 |
元/座 |
400.00 |
20元/年.座,二十年一次性收取。 |
附件2:
城口县殡葬服务中心 自愿选择服务类收费项目及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费 单位 |
收费 标准(元) |
备注 |
服务项目 | |||
一、遗体接运费 | |||
▲收殓抬运 |
具/100米 |
200 |
含正常遗体的收殓、抬运、上、下车,尸袋。地面水平距离不足50米按50米计,每超过50米加收20元。楼房4层以内(含4层),每超过一层加收20元,使用电梯不加收费用。特殊遗体加收50%。 |
二、遗体殡殓费 | |||
▲1、遗体消毒、整理 |
具 |
150 |
含下车、消毒、整理、消毒材料。特殊遗体加收50%。 |
▲2、穿脱衣物 |
具 |
100 |
含7套以内衣物的脱、穿。特殊遗体加收50%。 |
▲3、冷藏柜停放租用(停尸间) |
元.小时/具 |
6 |
含遗体进、出柜,本项收费仅限于停尸间停放收费。 |
4、普通整容 |
|||
▲一般整容 |
具 |
150 |
对遗体进行整理、修饰、修补、美化,含材料。特殊遗体加收50%。 |
▲一般化妆 |
具 |
100 |
对遗体面部清洁、化妆,含材料。特殊遗体加收50%。 |
说明: 1.标注“▲”的项目为死者家属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 2.正常遗体:自然或因病死亡,死因明确,且无传染病、腐败、腹水、破损或溺水、灼伤等情况的遗体。特殊遗体:死因明确为“非正常死亡”的遗体;自然或因病死亡,存在有传染病、腐败、腹水、破损或溺水、灼伤、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等情况的遗体。对非正常死亡遗体提供接运、殡殓等服务的费用加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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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城口县殡葬服务中心 抬丧砌坟收费标准(指导价)
收费项目 |
计费 单位 |
收费 标准 |
服务内容 | |
一、抬丧砌坟费 |
由殡葬服务中心成立的服务队,为孝家提供抬丧砌坟服务。根据公墓地的地势条件以及有关规定,本着节约、美观和环保的原则,公墓一律推行欧式墓。公墓分石材墓和瓷砖墓,由孝家自愿选择。 | |||
石材墓 |
低档墓 |
元/座 |
5600.00 |
包括打井、抬丧、材料、人工工资、墓碑及刻字等。墓体用芝麻灰花岗石贴面,厚度为3cm,墓碑用芝麻灰花岗石制作,厚度为8cm。 |
中档墓 |
元/座 |
6600.00 |
包括打井、抬丧、材料、人工工资、墓碑及刻字等。墓体用黑色花岗石贴面,厚度为3cm,墓碑用黑色花岗石制作,厚度为5cm。 | |
高档墓 |
元/座 |
7600.00 |
包括打井、抬丧、材料、人工工资、墓碑及刻字等。墓体用黑色花岗石贴面,厚度为3cm,墓碑用黑色花岗石制作,厚度为8cm。 | |
瓷砖墓 |
4100.00 |
墓体用黑、绿、灰色瓷砖贴面,墓碑用黑色大理石制作。包括打井、抬丧、材料、人工工资、墓碑及刻字等。 | ||
二、骨灰盒安葬费 |
待火化车间建成后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