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的公告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公开征集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我县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精准化、专业化水平,根据《重庆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民规〔2025〕2号)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加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民〔2025〕93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标准及范围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民规〔2025〕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规〔2025〕9号)要求,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评估对象为城口县内60周岁及以上有意愿参加能力评估的常住老年人。
二、评估机构的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类相关内容。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经申请可认定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2.评估机构不得同时承担依本机构评估结论而开展养老服务工作,评估机构出资人不得开办或参与开办养老服务机构。
3.配置评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备医护背景的评估人员不少于5人。评估人员应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民政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熟练掌握失能等级评估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相关行业领域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4.具有独立、专业的评估场地,评估环境应清洁、安静、光线充足、空气清新、温度适宜。采取集中评估时,应设立等候评估的空间,评估工作在相对独立的评估室内逐一进行,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宜设立单独的评估室。评估室内物品应满足评估需要,不应放置与评估无关的物品,评估室内或室外有连续的台阶和带有扶手的通道,可供评估使用。楼梯、台阶各级踏步应均匀一致、平整、防滑。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评估机构于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8:00前提交相关材料:
1.《重庆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材料正、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重庆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5.提供评估场所产权证明、配备设施设备后的图片。自有产权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场所提供产权证、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
6.评估机构及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信息查询情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相关材料送至城口县民政局(重庆市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综合楼B区12楼),电子版同步发送至927993447@qq.com,联系人:庞老师,联系方式:13983525005)。
四、结果确认
根据报名情况,县民政局对申报机构相关资料开展审查核验,确定评估机构名单。具体结果,通过城口县民政局官网公布。
城口县民政局
2025年9月9日
附件1
重庆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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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 □医疗机构 □长护险定点机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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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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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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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 |
评估人员人,其中具有医护背景人,评估专家人。 | ||
评估场所 |
地址: 面积:平方米(独立评估室㎡) 无障碍设施:□齐全 □部分 □无 | ||
服务类型 |
□上门评估 □定点评估 □其他: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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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本单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老年人能力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
医护专业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手机号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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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我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愿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为保证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如下承诺:
1.依法办理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对老年人能力评估主体规定。本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国家标准开展评估工作,确保评估过程和结果真实可信。不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养老服务机构串通、伪造评估过程或评估结果。不事先允诺老年人评估结果以鼓动老年人参与评估。杜绝虚假申请、虚假评估、评估结果不准确等情况。
3.活动开展前组织评估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能够正确、及时回答老年人有关评估问题的咨询,熟练操作评估人员移动设备及软件,真实客观对老年人能力状况进行评价,按规定出具评估结果。
4.本机构出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参与提供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5.本机构在获得核销补贴资金后,自愿接受、主动配合审计和检查。
本机构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退出此次活动,由此引起的消费纠纷由本机构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财政资金损失由本机构全额承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机构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