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精准实施共助养老帮扶实施方案公示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精准实施共助养老帮扶实施方案公示
按照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的通知》(城乡振发〔2021〕25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城口县2022年共助养老帮扶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城口县2022年共助养老帮扶项目
二、项目业主
城口县民政
三、建设地点
城口县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对低收入脱贫人口中达到60周岁的老人由其子女自愿缴纳赡养金,政府按缴纳金额给予10%的补贴,每位老人每月最多可享受60元的补贴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3.992万元。资金来源及预算文件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项目资金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预算的通知》(城财发〔2022〕417号)。
六、建设性质
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
八、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项目建成后的效益分析
降低低收入脱贫人口养老支出60元/人,提升养老生活水平。
监督电话:
纪委监督电话:023-59222334;
民政局监督电话:023-59222909;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示期: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15日
城口县民政局
2022年9月28日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精准实施共助养老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民发〔2022〕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班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渝巩固专发〔2022〕5号)文件要求,对全县低收入脱贫人口中达到60周岁的老人实施“孝扶共助”精准帮扶,现就全县养老帮扶实施方案及补贴发放方式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低收入脱贫人口中年满60周岁的老人,且子女每月自愿缴纳赡养金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子女缴纳赡养金的10%给予养老补贴,每位老人每月最多可享受60元。
三、补贴时间
2022年9月—12月,共计4个月。
四、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脱贫人口向所在村(社区)提出补贴申请,填写《城口县低收入脱贫人口养老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村(社区)负责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审核实;初审合格后统一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复审;各乡镇(街道)复审后将申请补贴花名册及金额报城口县民政局。
五、资金兑现
2022年12月5日之前,各乡镇(街道)按照养老补贴审核要求,将本年度9—12月的《城口县低收入脱贫人口养老补贴花名册》(附件2)上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上报县财政局,统一将资金划拨入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政策兑现。本次养老补贴申报工作旨在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鼓励自愿赡养老人的行为。各乡镇(街道)一要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低收入脱贫人口知晓率达100%;二要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力争12月10日前完成资金发放。
(二)压实审核责任,确保资金安全。本次申报补贴的审核权限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专人负责。
附件:1.城口县低收入脱贫人口养老补贴申请表
2.城口县低收入脱贫人口养老补贴花名册
城口县民政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