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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

日期:2021-11-26

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县民政局在持续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基础上,深入开展2021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实行序时打表推进各环节性工作。二是集中开展政策培训,提升乡镇(街道)民政干部驾驭政策能力,有效落实民政兜底主体职责。三是由党组领导加科室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对全县25个乡镇(街道)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反馈。四是以平台监测和不定期地抽查等方式,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督促乡镇(街道)举一反三,巩固提升治理成效。

二、强化分类指导,落实政策。一是以信息核查比对系统的疑似问题数据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等为导向,指导落实“应退渐退”“应退尽退”管理,做到防止规模返贫与严明政策并举。二是以主动发现“救在身边”为着力点,将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持续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列为网管责任,全面落实网格监管,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的,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三是充分利用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委、县残联等单位共享信息开展大数据清洗,精准落实“单人保”、分类重点救助等政策。

三、强化管理监督,落实工作。一是坚持近亲属备案登记管理和低保长期公示制度,开展大众监督,严防“关系保”“人情保”。二是以财政供养台账、死亡人口登记等信息每月开展信息比对,落实责任监管,严防“骗保”。三是定期开展社会救助执行情况通报,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适时进行工作通报,督促工作落地落细。四是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提升行动列为乡镇(街道)民政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防止民政干部作风漂浮。

四、强化长效机制,持续巩固。一是以集中培训与实地检查指导为切入点,持续提升民政干部队伍执政能力;二是以持之以恒开展主动发现“救在身边”工作方式,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三是持续推动社会救助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从政策落实情况看,截至2021年10月,全县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1480户 3237人(死亡人口71户 94人、其他收入或财产超标等1414户3143人),新纳入249户 609人(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115人、受疫情影响纳入保障5户19人、因无劳动能力等原因收入不达标纳入129户475人);因受疫情影响7人实施了临时救助;对有集中供养需求546人特困人员供养全部落实集中供养,分散供养1423人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实现了“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应养尽养”。从问题线索查处情况看,群众举报的10条问题线索均不属实。从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看,我县2018年以来重复信访件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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