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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林业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1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6-20

城口县林业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1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城林业函(2022)79号


苟显洪代表:

您提出《关于出台野猪破坏农民庄稼处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野生动物致害已开展工作。野猪致害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针对我县野猪、黑熊致害实际情况,我局去年投保20万元,与人保财险、国寿财险两家保险公司合作,率先在重庆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赔偿工作,如有野猪、黑熊致害情况发生,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24小时×365天全天候报案电话95518(人保财险)、95519(人寿财险);支公司报案电话:59222059(人保财险)、59299789(人寿财险);保单号:PZLZ202150020000000001,投保人城口县林业局。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承保公司的沟通,提高赔付效率。

二、关于“有计划的开展捕猎”。在2021年新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野猪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在依法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可以有计划的进行猎捕,种群密度控制标准为2头/平方公里。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将我局借鉴其他区县野猪猎捕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境内可行的野猪致害防控措施。

感谢您对全县野生动物保护和致害防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林业和生态保护、野生动物致害防控等工作多提合理化、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和致害防控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此复函已经李心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于兰

联系电话:15823763540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林业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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