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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公益林生态补偿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日期:2023-11-1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按照《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和森林资源管护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林天〔202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现将2023年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下达,请及时分解到村社,落实到户,确保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兑现到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3年公益林生态补偿补助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补偿对象,相应调整面积

参考国土三调数据,2023年市局下达我县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和商品林停伐补助面积共减少24.97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155.63万亩,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142.48万亩,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20.06万亩。对比2022年,全县国家公益林补偿面积下降7.07万亩,地方公益林补偿面积下降5.42万亩,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下降12.48万亩。2023年各乡镇(街道)公益林生态补偿补助面积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作相应调整,具体详见附表。

三、细化林地分类,分批开展直补

国家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直补标准为16元/亩;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来源于市级财政资金,全县地方公益林142.48万亩,现已到位资金1726万元,本次按12元/亩直补到户,待上级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

四、严格落实政策,确保资金到位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政策宣传,严格按分配计划落实公益林生态补偿补助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和程序到位。一是各乡镇(街道)要精准测算2023年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分配清册;二是再次全面核对林农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一卡通银行卡号),确保准确无误;三是慎重处理权属问题,面积调整结果必须公开公示,防止出现新的社会矛盾。过程中,如有遗留问题,各乡镇(街道)要监督、指导村(社区)、村民小组严格按补偿程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确保林农利益不受侵害。四是9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结合调整确认后的面积完善附件2花名册录入一卡通系统,并将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的纸质件报送至县天然林保护中心(县林业局509),确保9月25日前能兑付资金,2023年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将纳入林长制考核工作。

附件: 1.2023年公益林生态补偿补助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第一批)分配表

2.     乡镇(街道)2023年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第一批)花名册

城口县林业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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