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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335Q/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城林党组文(2024)3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9 [ 发布日期 ] 2024-03-20

城口县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精心指导下,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林业工作职能,对照2023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探索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法和路径,护航绿水青山,助力法治林业建设。现将2023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筑牢思想根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普法等方面重要问题,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统筹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讲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和青年先锋队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编制印发《林业主要法律法规规章汇编(2023年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考试、旁听庭审活动、行政复议知识竞赛线上答题活动等,参考率和合格率达100%;参加市、县组织的法治建设、林业行政执法、林草种苗监管等培训7次,大力提高了林业干部职工法治素质。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做好靠前服务“加法”。建立重大项目涉林工作会商机制及涉林审批靠前服务协调机制,定期对拟建项目进行摸排,建立项目用林需求台账,出台相关文件对6种常见涉林项目手续申报材料及程序进行详细说明。全年召开工作组会议4次,解决重大问题6起,收集用林需求61.05公顷,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25宗,涉林面积136.16公顷。二是做好审批流程“减法”。林业窗口人员坚持需求导向、惠民有感,高质量办理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广运用“渝快办”APP,强力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缩短办结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审批时间由最长20个工作日压缩到最快1个工作日办结。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涉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1项(即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486件,实现行政审批及时办结率与群众满意率“双百”目标。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专人负责“双公示”信息归集,持续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全年“双公示”信用信息513条次,进一步优化提升了市场环境、法治环境。

(三)从源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动态管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建立动态清理与定期处置相结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对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清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备案制度,我局以政府名义印发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个。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2名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涉诉涉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审核林业工程项目合同等,充分发挥法律“智囊团”作用。全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10余次,审核林业工程项目合同35份。

(四)严格规范协作执法,推进全面依法治林。一是强力开展林业执法。开展“2023清风行动”、“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等15次,出动人员100余人次,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7起,处罚打击违法犯罪人员34人,罚款210余万元。办理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起,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0.56万元,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面积2.4亩。二是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方式变革。推动乡镇(街道)林业行政执法改革,探索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新模式,赋权乡镇(街道)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进行处罚。三是强化执法联动协作。完善“林长+检察长”“林长+山林警长”“林长+法院院长”等部门协作机制,通过林长制与司法融合,绽放“林长+”叠加效应。加强跨区域合作,与宣汉、万源等周边区县(市)签订松材线虫病疫联防联控协议,联动渝川陕毗邻6区县共签《大巴山司法保护框架协议》。

五)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用好执法监督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证件办理工作。制作行政执法办案流程图,严格规范林业行政处罚程序,严把案件审核关,由局政策法规科安排专人负责法制审核。二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等。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林意见和建议19件。认真落实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移送涉嫌刑事案件2起。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案促改”专项行动,编制行政执法常见问题清单或典型问题清单。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四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推进惠民惠农资金、建议提案办理、政策问答等领域公开,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强化普法宣传,构建法治林业。围绕防范化解涉林矛盾纠纷、林业综合改革、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部署,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召开培训会、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深入农户宣讲、拍摄小视频等形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年共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5余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7000余份,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80余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9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420余次,拍摄宣传小视频3个。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述法”要求,始终把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贯穿推进法治建设的全过程。一是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重点内容,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二是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林业工作有机结合,带头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举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当前林业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局党组会上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带头集中研究林业行政执法案件8次,亲自部署林业普法工作5次。三是带头坚持依法行政。修订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在干部选拔任免、重大项目建设等决策中,充分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派驻纪检组意见,做到集中讨论、集中决策。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依法行政,不违法干预行政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宣传队伍力量薄弱。普法志愿者的法律知识有所欠缺,开展活动仅限于对资料的发放,缺少讲解的过程。二是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强。行政审批多注重事前指导,通过提前介入、靠前服务等方式加快涉林行政许可办理,但对项目审批后的监督方法不多、效果有限。如对告知承诺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很少核查企业是否存在不实承诺的问题。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进一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履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七进”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以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基层执行体系等,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打击活动,对滥伐盗伐、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毁林开荒、违规野外用火等案件依法查处,坚决遏制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持续巩固森林资源“四乱”专项整治成果。

(三)进一步提升林业普法质效。重点围绕森林防灭火、森林资源保护、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工作打造接地气、易读易懂的“口袋书”,让“口袋书”成长为林业普法品牌。组织编制林业执法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案例在执法普法中的指导借鉴作用。探索“普法+”模式,如建立“普法+自然教育”模式,打造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设置法治小径、法治凉亭、普法驿站等,集教育性、趣味性、观光性于一体,提升普法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监管。采取“事前指导”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依托信用信息系统、“互联网+监管”大数据优势,结合投诉举报、专项检查等着力实现全过程监管,确保放管结合、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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