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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335Q/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城林党组文〔2022〕3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14 [ 发布日期 ] 2023-02-14

城口县林业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新动力,立足部门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业法治体系建设,深化普法宣传,坚持依法治林,严格行政执法,以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城口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严格各项责任落实。一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加强党对林业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会议精神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按照《2022年全市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中共城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2 年工作要点》及和我县《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统筹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林业发展改革的能力。积极主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参加庭审旁听,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积极报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城口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城口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2年-2031年)》上报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要政策、重要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要工作安排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集体研究决定,推行科学、民主、合法性和专家论证机制。三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审查和修改相关法律事务文书,为合法性和集体决策事项提供专业性的法律意见或建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和法制审查等工作中的作用,为我局依法行政起到了基础保障作用。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按照要求,对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清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机制,认真履行调查研究、论证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实现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率100%,向县政府法制办报备率100%。五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党务、政务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修改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以人权、事权、财权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为重点,以政府网站、机关公开栏为载体,对机关采购、林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示公开。

(二)深化学习宣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及林业青年干部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和《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一年来,共组织各类形式培训4场次,参加人数600余人次,完成各类学法竞答知识测试272人次。二是强化宣传引领。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计划,严格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围绕防范化解涉林矛盾纠纷、林业综合改革、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部署,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宪法日”等宣传活动期间,多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严厉震慑违法分子,增强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5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6800余份,出动宣传车100余次。三是加强学用结合。组织执法人员轮流参加市林业局举办的执法培训班,邀请县司法局的名师为林业执法人员专题授课,为执法人员印制《林业法律法规规章汇编》,组织林业执法证件换证和申请执法证执法考试,2022年我局组织8人参加重庆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高全局执法人员对林业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应用,从而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并将学习成果与开展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四乱”问题专项整治、2022清风行动、2022年打击春季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执法专项行动、2022年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等执法实践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林业执法实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遵循“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各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和行政执法事项办理结果等信息,并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充分接受群众监督;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基本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遵循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涉林行政执法案件集中会审工作机制,由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集中会审,保证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截至目前我局召开行政执法案件集中会审会议10次。二是强化法治监督。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民主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林意见和建议32件(其中协办22件)。建立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推荐一名法律专业研究生担任检察官助理,及时为检察机关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及建议。严格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严把行政案件审核审签关,严格林业行政处罚法制审核程序,由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公正、公开、文明执法,今年共查处和审查监督各类林业行政案件67起,行政处罚86人,罚款73万余元。办理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件,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0.1万元,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面积60亩。认真落实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讨两法衔接机制和涉嫌刑事案件移送事务,移送涉嫌刑事案件1起。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自觉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定、判决,全年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四)规范行政职能,不断提升行政效能。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精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全县林业依申请服务类事项31项,全部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进一步提高网审效率,网上可办率达87%,今年以来,完成网上办件389件,其中林木采伐证核发298件,植物检疫证核发7件,群众“非常满意”率达100%。并将15立方米以下的林木采伐证下放至乡镇,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二是强化审批服务保障。按照现有的重大项目涉林工作会商机制,年初收集建立涉林项目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主动靠前服务,变“坐等审批”为“审批前移”,积极参与重大项目的选址规划、选址论证,采取“一对一”跟进服务方式,积极做好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及林木采伐的审批、监管和服务工作,切实做到宣传到位、服务到位、指导到位、供地到位。截至目前,已办理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申请事项15件,涉及林地面积11.1724公顷,保障了2亿余元投资项目顺利落地。三是强化信用信息公开。对权责清单及时动态调整,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落实专人负责“双公示”信息的归集,坚持“及时、准确、无遗漏”原则,充分发挥“信用城口”网站的信息公开作用,持续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今年以来,“双公示”信用信息385条次;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建设“无证明城市”,我局涉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1项(即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今年新办理6件。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2年度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的5类监督检查事项,包括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含临时占用林地),木材采伐、运输及经营(加工),森林植物检疫检查,森林防火工作,以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等事项,出动检查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对象80余个,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强化数据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对失信主体,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各项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闭环。五是加强信访法制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加强涉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信访件的受理、交办和反馈工作,依法引导广大林农群众通过法律合法途径解决合理诉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涉林信访件按时办结14件。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频次推动部署。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重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每季度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遵守“四个亲自”要求,主要负责人全年累计重要工作亲自部署15次,重大问题亲自过问18次,重点环节亲自协调13次,重要案件亲自督办8次,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二)高质量带头学法。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带头开展自学,运用一系列法治新论述、新理论武装头脑,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与班子成员一起学,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和政治素养,真正让学法入脑入心。

(三)强力度执纪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不违法干预行政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民主议事原则,在干部选拔任免、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中,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由于执法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学习和培训,未树立良好执法理念,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掌握不足,执法程序运用不够规范,执法人员能力不足,学习提升有差距,不能较好适应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执法队伍规范化程度不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理念有待提升。

(二)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有差距。我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监管力量薄弱,对项目审批后的监督方法不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优化还有一定差距。

(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够。部分林区群众和项目业主依法用林意识不强,盗伐滥伐林木、违法使用林地、违规野外用火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亟待提升。

(四)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虽然聘请了法律顾问,但参与的行政事项仅限于合同审查、少量案件讨论等,法律顾问的作用未充分发挥,需要进一步挖掘法律顾问参与行政事务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其价值。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重点抓好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力度,严格程序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执法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智慧林业”,推动普法宣传工作数字化、信息化。充分借助各乡镇宣传服务阵地的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等推送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内容,以互联网、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群众享受到“指尖上的便民普法”,实现法治宣传触手可及,增强林业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和服务。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压缩林业行政许可办理时限,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窗综办”,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简化审核审批流程。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大便利,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城口县林业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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