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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335Q/2022-00001 [ 发文字号 ] 城林党组文[2022]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7 [ 发布日期 ] 2022-02-17

城口县林业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城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城委法发〔2021〕1号)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林业法治体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深化普法宣传,以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城口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法治根基。一是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带头抓。每季度定期研究安排法治建设工作1次,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任务亲自督办、问题亲自过问。抓牢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统筹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林业发展改革的能力。二是抓好法治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史学习教育计划,增强全局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年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5次,机关集中学习活动4次。三是坚持依法决策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常态化召开局党组会,对重要政策、重要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要工作安排等重大事项,邀请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参与,实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四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推进依法行政、重大行政决策、处理疑难行政案件过程中,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其中,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事前咨询、事中审查论证和事后救济的作用,防范法律风险。2021年局分管领导专题听取法律顾问法律咨询5次,为重大行政处罚提供法律意见3次,对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服务1次,审核林业工程项目合同20份。

(二)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林业。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遵循“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予以公示,涉及行政处罚77项、行政许可25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检查5项和其他行政权力5项,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同时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涉林行政执法案件集中会审工作机制,由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参会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集中会审,集体决策拟定处理决定,保证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年我局召开行政执法案件集中会审会议3次。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全年开展了 “2020-2021年冬春季林业生态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川渝松材线虫病联合执法行动”“2021年森林督查”“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八乱”专项整治”“全市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共发现、受理各类涉林举报投诉等案件线索109起,查处涉林行政案件138件,行政处罚139人,罚款300万余元;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万余元。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自觉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定、判决。全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四是落实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根据新制定及修改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年8月)要求,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刑事案件及时移交有权机关处理,目前我局已移交2起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给公安机关侦查,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五是加强对林业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民主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林意见和建议16件。今年接受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总体情况良好,反馈无重大问题。建立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推荐一名法律专业研究生担任公益诉讼观察员,及时为检察机关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六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城口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林业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报备、发布、动态清理等工作,今年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件,清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七是持续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对政府网站的管理建设,加强对突发性信访事件的应急处理,增强舆论意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解决实际问题,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年推动4件信访事项圆满解决。

(三)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审批+改革”。推进“一窗综办”改革。按照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综办”要求,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利用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办结。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涉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1项,即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目前已办理4件。二是“公示+公开”。建立完善“双公示”工作机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落实专人负责“双公示”信息的归集,围绕涉林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进行梳理,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在“信用中国(重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促进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全年已完成信用信息“双公示”428条。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以人权、事权、财权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为重点,以政府网站、机关公开栏为载体,对机关采购、林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三是“服务+成效”。按照“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次数”要求,逐项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将事项办理过程中的检验、检疫、专家论证等列入不计时环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同时,加强培训切实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并依托“好差评”系统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立健全审批服务电子监察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我局依申请服务类事项共计31项,入驻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87%,平均跑动次数0.129次,办理时限压缩率达88%;即办件14项,比例达到45%。另外已将15立方米以下的林木采伐证下放至乡镇,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

(四)强化学习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以及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制作海报进行宣传。全面推行林长制,编制《城口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县、乡、村三级林长,构建起“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的森林资源保护格局。启动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工程建设,联合西南大学编制《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系统工程》规划纲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二是加强林业法治建设培训。积极参加上级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和法治机构人员参加市林业局举办的执法培训班、法治建设培训会,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律素养。积极开展内部培训,定期对执法队伍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执法情况及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增强业务能力,提高法治水平。同时编印《林业法律法规规章汇编》普法读物,方便林业工作人员查询使用。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计划,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纳入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充分利用“我为群众办实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宪法宣传周”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实践活动及时间节点,通过互联网新媒体、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普法宣讲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全年我局共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7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00余份,出动宣传车280台次,发送森林防火手机提示短信7万余条。四是认真组织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为全面提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执法能力,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组织132名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平均分为94.5,参考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宣传形式不新颖。多采用拉横幅、贴标语、设宣传台等被动式普法宣传教育,或者组织开展普法宣讲,但由于宣讲枯燥、群众文化水平有限等原因,往往激发不起他们学习法律的积极性。

(二)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能力不足,学习提升有差距,不能较好适应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装备保障有差距,基层执法机构不能有效承接执法工作;执法队伍规范化程度不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理念有待提升。

(三)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有待提升。部分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认识不足,知法而不懂法,存在侥幸心理,导致今年林业行政案件数量明显增加,盗伐滥伐林木、违法使用林地、违规野外用火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亟待提升。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筑牢“法治观”,深化学习宣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理论武装。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和依法治林能力;加强执法人员重点学,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强化管理人员经常学,熟练掌握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形成浓厚法治学习氛围。二是推动普法宣传数字化、信息化。抢抓“智慧林业”建设机遇,推动普法宣传工作数字化、信息化。充分借助各乡镇宣传服务阵地的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等推送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内容,以互联网、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群众享受到“指尖上的便民普法”,实现法治宣传触手可及,增强林业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二)坚持“问题观”,推动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重点抓好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工作责任感。同时,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力度,严格程序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执法行为。

(三)树立“群众观”,优化服务水平。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抓实党史学习教育的着力点,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压缩林业行政许可办理时限,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深入推进“一窗综办”,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简化审核审批流程。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大便利,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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