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预算公开
  • [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335Q/2026-00009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林业局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 成文日期 ] 2026-02-24
  • [ 发布日期 ] 2026-02-24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大巴山中药材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日期:2026-02-24
  • 分享到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主管部门分工管理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湿地和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相关的事务性工作,制定保护管理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木种苗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为拟订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行动计划、标准规范和保护名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拟定、编制全县湿地和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相关规划、保护与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种苗基地经营方案、总体规划设计,指导林木种苗相关的工程建设和林木种苗基地建设。

3.负责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工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林业领域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转基因生物安全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宣传教育、科普科研相关工作。

4.负责开展湿地恢复、物种保护和湿地植被演替控制等各项生态科学技术的研究工作。组织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指导开展全县湿地和巴山湖湿地公园保护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提出全县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名录和相关申报工作。负责全县湿地和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征占用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侵占和破坏湿地及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资源的违法行为。

6.负责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种群调控、收容救护、繁育研究、经营利用相关工作。负责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野生动植物野化放归回归相关工作。

7.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种苗基地、种苗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木种苗、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林木种苗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生产经营的种子品种进行检测,种子质量进行检验。负责组织林木种苗生产、调剂、贮备,指导林木良种选育、审定、推广相关事务性工作。指导支持林木种苗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大巴山中药材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7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8.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7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91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4.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6.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77万元,农林水支出280.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38万元,比2025年增加了378.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5年减少了0万元。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比2025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比2025年增加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2025年增加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事业单位)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包述莉,电话:023-5922336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城口县人民政府网站(新版)内测的公告
城口县人民政府网站正在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内测期间,网站部分栏目还在不断调整、完善中,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新版网站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网站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进行批评指正。
联系电话:023-592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