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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林业局2024年关于重庆加壹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案的行政处罚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内容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书日期
1
城林罚决字[2023]20号
重庆加壹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案
重庆加壹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城口县修齐镇花坪村5组(小地名:干鸡子河沟)处,硬化地面用于堆码砂石占用林地。经鉴定,占用林地面积为1117.02平方米,地类为乔木林地、林种为商品林。
1.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50265.9元(大写:伍万零贰佰陆拾伍元玖角)
城口县林业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