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县教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7-07

城教函〔202367

同意公开                                办理等级A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冉远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并完善学校医务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全县教育事业的关注与关心。您提出的建议从我县教育的发展现状出发,进行了深入调研,很好的契合了当前人民群众对教育关注的热点,为我委进一步解决学生看病问题提供了宝贵的智力支持。

一是拟定方案。为积极开展卫生工作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健康教育,提升师生保健意识和能力,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精神,县教委积极协商县卫健委,拟订了《城口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口县财政局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城口县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工作方案》。该方案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此方案正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是设立卫生室。为了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在没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人员的情况下,我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立了卫生室,配备了常用的药品和器械,有校级领导负责学校卫生工作,并配备有兼职的健康教师。

三是加强兼职健康教师培训。县教委要求教师培训中心结合教师国培市培项目,制定我县兼职健康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我县兼职健康教师到市内外做得好的地方学习。

四是加强卫生经费保障。要求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以保障学校卫生保健药品购买,器材购置,保健学校卫生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经费。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关心,欢迎你们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们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唐真兴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瞿显松

联系电话:023-59222683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教育委员会

202366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复兴街道办事处。

— 1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