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县教委>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招生管理>招生政策

[ 索引号 ]11500229762655919B/2023-0008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 主题分类 ]教育 [ 成文日期 ]2023-07-04 [ 发布日期 ]2023-07-04 [ 体裁分类 ]其他

城口县适龄儿童缓学申请表

城口县适龄儿童缓学申请表


缓学人员

基本信息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申请目的

(缓学)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父母或监护人基本信息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联系电话


缓学者关系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申请理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教委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必须具备的佐证材料:1.残疾证或者医疗机构诊断证明;2.能够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必须缓学的生活照片(1至3张)。本申请及佐证材料一式三份,本人、政府或街道教委各存一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