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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子女关爱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10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构建我县贫困家庭子女关爱体系,进一步做好贫困儿童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教育“立德树人”目标要求,结合扶贫攻坚行动,全面深入地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排查排忧和建档立卡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调查贫困家庭子女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扎实推进贫困家庭子女健康教育,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确保所有适龄阶段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以“健康向上、充满朝气、全面发展”为主题,为贫困家庭子女成长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促进贫困家庭子女全面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以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动员组织广大学校和社会力量关爱贫困家庭子女为重点,以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亲情缺失、监护不力、学业困难、生活失助、心理失衡等实际问题为主要内容,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贫困家庭子女工作体系,力求达到关爱一名儿童,帮助一个家庭,稳定一方社会,培养一代新人的目标。

三、工作对象

贫困家庭子女(含建卡、低保、孤残、特困、烈士子女)

四、组织领导

县教委成立以县教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教育教学、资助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教育科、资助中心相关同志为组员的关爱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科,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五、工作措施

(一)建档立卡,全面摸清底数

各校要认真调查研究,抽调得力人员集中1周的时间进行家访活动,于5月底前全面摸贫困家庭子女的底数,100%建立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档案联系卡制度。

(二)健全机制,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各校要成立关爱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贫困家庭子女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2.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责任机制。各校要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规定,依法办事,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动员和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学生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

3.实施教职工“1+1”或“1+N”结对帮扶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制度。在贫困家庭子女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配对帮扶教师要不时与贫困家庭子女互相交流、沟通,掌握贫困家庭子女的思想、生活情况,定期走访监护人,及时交流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

(三)多措并举,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快乐成长

1.学习上优先辅导。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贫困家庭子女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贫困家庭子女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贫困家庭子女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要指导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贫困家庭子女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注重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贫困家庭子女,学校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其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5.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充分发挥三级家长委员会的作用,督促指导贫困家庭子女家长和外出务工家长积极承担起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学习科学的育人观和教育方法,协助学校加强学生的教育监管,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化解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烦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意义。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关系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民族发展的大事。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化关爱贫困家庭子女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二)建立制度,硬性考核。县教委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把关注贫困家庭子女责任落实情况、帮扶效果作为各学校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加强贫困家庭子女关爱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195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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