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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双减”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

日期:2021-09-22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新学期悄然而至,校园已迫不及待迎接欢声笑语和琅琅书声的归来。在此,首先向各位家长朋友们暑期对孩子学习生活的关心和陪伴道一声:辛苦了!也向一直以来关心关注和理解支持城口教育发展的你们表示感谢!

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实事,事关孩子们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

为让“双减”政策在城口落地,惠及千万每个家庭,在此,将有关事项告知、提醒如下:

谨慎选择,将课外辅导的担子下来

一是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拒绝“剧场效应”,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

二是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第三方预收费监管,特别鼓励先培训后付费、一课(或一周、或一月)一销,坚决禁止“培训贷”,有效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三是对未完成的学科类培训课程,与机构协商退费或按照培训合同消课。

四是谨慎报名参加学科类培训,培训必须发生在合法时段,特别是线下培训机构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留作业。

五是对于非学科类的兴趣爱好类培训,家长也要根据孩子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度参加。

六是签署由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与此同时,县教委将继续加强学校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不断完善课后服务,确保今年秋季实现全覆盖。

严格监管,将课外辅导的规矩 “定”起来

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严禁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线上、线下课程、课时包;

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前教育阶段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严禁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严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或是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高薪挖抢学校教师开展培训活动。

县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强监管力度。同时也欢迎广大家长朋友积极参与、合力监督,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和在职教师违规举办培训班、进行有偿补课或其他违规行为,及时向县教委反映,

县教委监督举报电话:023-59220081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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