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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1-04-10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文件精神,有效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渝教基〔2013〕55号)要求,切实加强与改进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现就加强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心理素质是人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心理素质有益于人健康成长。中小学阶段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能有效地缓解他们在课业负担、人际交往、考试焦虑等方面的心理压力,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各地各校要从培养祖国合格接班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从师资、课程、经费等方面全面加强与改进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提升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一)总体目标: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全面提高广大中小学生心理素质,培养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人格健全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是以发展性教育和预防教育为主,面向全体学生,注重潜能的开发和积极心理品质的培养;二是面向部分学生,开展心理评估与咨询以及学校、家庭的教育干预,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辅导和咨询,消除学生的心理障碍;三是应对校园心理危机,预防和减少学生由于心理失衡而引发的过激行为和伤害事故。

(三)基本要求:面向全体,全员参与,全过程、全方位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三、进一步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一)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途径,各中小学校应合理安排时间,保障每班每月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不少于2课时,每学期不少于8课时。严格落实课程计划,不得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挪作他用,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开发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本课程,注重引导学生人格积极健康发展,最大程度地预防学生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塑造学生积极、健康的人生态度。各中小学校应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心理健康教育教材使用,学校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必须选用经教育部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教材或学生自助读本,确保其科学性。要从学校实际出发,以学生成长规律、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为主线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不断提高心理辅导活动课的质量。

(二)完善心理辅导室建设和运行机制

心理辅导室是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和成长中出现的问题,排解心理困扰的专门场所。已建有心理辅导室的学校要不断规范心理辅导室的使用,健全运行机制,提高运行实效。没有心理辅导室的学校,应根据《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建设标准(详见附件)建设心理辅导室。学校心理辅导室的名称应根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程度及学生的年龄特点来命名。尽量采用贴近学生生活,让学生乐于接受的“心灵驿站”、“我爱我家”、“绿色聊吧”等富有个性特点、文学艺术浓郁的儒雅名称。小学应使用儿童化的名称如:“童心园”、“知心小屋”、“舒心吧”等。避免因“精神有问题”而不敢接受或拒绝接受心理咨询治疗的现象。

各学校心理辅导室应配置专人负责管理,安排专兼职教师值班并接待辅导,建立明确的值班制度并予以公布。同时,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应安排固定的开放时间,小学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小时,中学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他功能室按照需要开放,各功能室要有日常使用记录。要逐步建立健全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包括辅导室使用及管理制度、辅导人员工作职责、辅导室值班制度、辅导预约制度以及辅导档案建立与保管制度等。规范学生心理档案,定期开展典型个案研讨活动,不断提高心理辅导工作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三)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师资力量是决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各地各校要大力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乡镇中心校以上每校至少应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已经取得有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资格证的学校不得将心理健康教师挪作他用。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工作,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和德育教师为主体,向全员辐射, 2018年达到60%以上。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制度建设,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要健全和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和标准,积极促进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专业成长,对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职教师,按照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申报;对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兼职教师,允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职称评审。

(四)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

各中小学要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心理专兼职教师及相关班主任组成的学校心理评估小组,每年春秋季新学期开学组织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普查;要全面建立校园心理危机识别体系,对心理高危学生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方式,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强化责任,切实减少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发生。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建档登记,并根据心理状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协助家长做好教育、疏导、监控工作,并及时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给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坚决防止因心理障碍引发自杀或伤害他人事件发生。要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的“五个早”预警机制,加强“七个重要时段”管理工作,即毕业生离校前、放假前后、考试前后、开学前后、新生入学后、重大活动前后和季节交替前后的重点监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理念,为学生生命安全负责,确保青少年学生在校健康、快乐成长。

(五)积极拓展中小学亲子教育手段与途径

中小学亲子辅导工作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构建预防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的关键环节,也是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家校联动机制的有效手段。各中小学将亲子辅导工作纳入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充分利用落地式家校共育建设,以家长学校为平台,组织家长,安排家庭教育讲师进行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帮助学生和家长掌握亲子沟通和交往的方法和技能,构建和谐的家庭亲子关系,减少学生的心理压力,有效预防心理极端事件的发生。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探索建立以亲子辅导工作为核心的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工作体系,面向家长和学生两大群体,系统规划、分类兼顾开展系列讲座、亲子互动活动课、亲子沟通心理辅导主题班会、家长沙龙,以及针对亲子关系紧张的家庭开展个别辅导或团辅训练等辅导教育工作。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完善现有家长学校的管理机制,使家长学校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要把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作为家长学校教学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家长进行开展系统的心理健康知识和家教方法的学习,引导家校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重视子女心理问题,加强与子女交流沟通,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资料存档与报送

各校要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活动资料分类归档,并于每学期期末将本期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材料(或简报)报送教育科卓曲老师处。

联系方式:QQ 851352217    电话  13668479989

附件: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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