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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29762655919B/2023-00005 [ 发文字号 ]城教秘组函〔2022〕12号 [ 发布机构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 主题分类 ]教育 [ 成文日期 ]2022-07-11 [ 发布日期 ]2022-07-13 [ 体裁分类 ]公文

中共城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关于印发《城口县2022年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 方案》的通知

中共城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关于印发《城口县2022年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中小学党支部(总支):

一直以来,县教委始终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保障的重要工作,通过网格监管、法律保障、摸排劝返、爱心帮扶、数据比对等联防联控有效举措,确保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动态清零目标。结合新时代新征程下的乡村振兴要求,我们应从动态清零向常态化清零目标转变,为确保工作落地落实,现将《2022年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附件1城口县2022年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附件2城口县2022控辍保学参考材料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2711日        




附件1


城口县2022年中小学控辍保学

工作方案


2022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二十大召开,也是我们党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为持续做好教育为乡村振兴服务,确保适龄人员义务教育100%有保障目标。根据中市县教育工作要点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树牢“红色城口·多彩教育”发展理念,扎实推动城口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渝川陕结合部现代化教育强县。紧紧围绕“三县一城一枢纽”建设,始终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举措,全面落实国家、市、县各项控辍保学措施,坚持“一个都不能少”原则,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坚决杜绝因贫失学、防止返贫辍学,确保2022年全面实现动态清零向常态化清零转变目标,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教育支撑。

二、加强领导

建立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城口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委主任任组长,教委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部门负责人、教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为成员,指导和督促做好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

三、工作目标

网格排查做到辖区适龄人员一个不漏,教育依法保障实现一

个不少;杜绝出现因残失学、因贫辍学等情况,实现控辍保学常态化清零目标,力争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巩固100%

四、工作措施

(一)依照教育法规,执行依法控辍。

1.特殊群体政策。针对适龄人员因重大疾病或有明显心理障碍暂不能正常入学人员,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二甲医院的诊断证明及时办理休学手续,待医治痊愈或心理干预正常后方能返校,原则上休养3个月以上人员应复学至下一年级。对今年831日前已年满6周岁或以前未评估的适龄残疾人员,须在辖区政府牵头下,在6月底前由乡镇(街道)分管教育领导小组成员评估,提出安置意见并填报安置意见表,报县教育复核同意后再按要求安置;如家长自愿延缓一年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应写《城口县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经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批同意,报县教委审批备案,缓学一年后再评估安置。所有安置意见须经责任学校、属地政府(办事处)签字盖章确认,9月底前将残疾证复印件、安置意见表、学籍卡交县教委304审核备案。

2.外出人员政策。对已经确认在外务工的人员,责任学校应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对仍有就读意愿人员应及时启动实地劝返措施,或函告务工属地党委政府协助保障。

3.厌学人员政策。针对极度厌学人员的保障工作,须由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按照1/月开展劝返工作;同时学校应保证其学籍正常、座位固定、教材到位等,学校能够保证随时接纳其返校就读。如强制劝返具有较大风险人员,可参照脱贫攻坚阶段政策,从辍学日起1月内连续劝返3次无果后,仍按1/月持续劝返,但要确保风险人员参加所有相关考试。

(二)及时掌握情况,落实控辍机制。

4.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实施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机制,即县-乡镇--组一条线,教委-学校-年级-班级一条线;县级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教委领导包片,机关职工包校、学校领导包年级、教师包班。各学校要明确控辍保学责任,主动与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驻村干部、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加强汇报和沟通联系,夯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同时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责任区常规性重点工作督导考核。

5.核查摸清底数。建立健全辖区适龄人员信息台帐,认真研究分析风险学生原因,常态化做好劝返复学工作,适时更新劝返复学销号台账。各学校均在331日、930日前按网格要求全面摸排辖区内适龄人员去向情况,及时上报风险人员台账(城口2022年控辍保学风险人员统计表),精准更新市县两级平台信息。

(三)加大政策宣传,保障控辍成效。

6.健全资助机制。要将农村低收入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户、残疾人户、特困户等七类特殊监测群体家庭户子女纳入重点监测扶持对象。对于非寄宿特困生的补助要全覆盖,严防因贫辍学。尤其是受疫情或重大事件影响的贫困家庭学生,学校应实行兜底政策。

(四)创新教育手段,提升控辍质量。

7.机制创新监管通过优化育人环境、提升教育质量、落实减负政策等来吸引学生主动入学。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配齐教学设备,完善配套设施。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增强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同时学校也可根据劝返学生的特点差异课程设置、差异化管理,全力保障已经复学人员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即辍即劝,即劝即返。对新增风险人员将实现负分制直接运用至学校教学质量考核。

8.信息手段监管。县教委通过市县两级教育保障平台,时时监控全县适龄人员的就读状况,对新发现的非正常未返校人员立即启动控辍保学联防联控机制,按要求常态化限时销号。

五、工作要求

凡是存在下列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纪检组启动问责机制。一是在控辍保学工作中走过场,工作不力,流于形式,对风险人员不能常态化限时有效销号,导致在各级检查中出现问题的;二是对管辖范围内的风险人数底数不清,台账不准,或弄虚作假、漏报瞒报风险人员;三是学生未到校,学校及教师没有及时了解情况,贻误即劝时机导致学生辍学的;四是学校教师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或处事不公,挖苦、讽刺、歧视、体罚学生导致学生不愿意上学而辍学的;五是片面追求升学率,故意排剂学习成绩差、习惯差的学生转学或退学的;六是对一些违反学校纪律或发生错误的学生,以停学回家接受家长教育的名义,过后不接受学生再返校就读的;七是在定期网格排查中走过场,弄虚作假的;八是拒绝接收责任区内成绩较差的返乡农民工子女(含转学);九是其他导致学生辍学的教育行为。




城口县2022年控辍保学风险人员统计表

序号

乡镇

学校名称

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家长姓名

就读年级

班级

班主任

电话

基本情况

联防联控工作组成员

采取措施(销号方式)

销号

时限

乡镇(街道)

村社

校长

教师




























































































注:此表以电子表形式分别于331日、930日前上报至185758104@qq.com

附件2



城口县2022控辍保学

参考材料

  1. 控辍保学问题清单

1.控辍人员不真实上报。

2.送教上门档案资料不真实,次数不够。

3.学校与乡镇特别是与村社沟通不够。

  1. 控辍保学验收清单(标准)

1.控辍保学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提出来的一个概念,控是控制,辍是停止、中止,保是保护、保障,学是学习、接受教育。意思为控制学生失学、辍学,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及以上医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义务教育阶段是指小学六年和初中三年,共九年;适龄儿童少年是指年满六周岁至十五周岁。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4.义务教育有保障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

5.失学辍学:失学是指适龄儿童从未进入学校就读;辍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已进入学校就读中途退学。疑似辍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无正当原因未到校上课超过1个星期;辍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无正当原因未到校上课超出1个月。

  1. 不属于失学辍学的范围

1.年龄满6周岁但仍在幼儿园就读或因身体等原因由家长申请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

2.在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特教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3.年龄满15周岁的超龄离校学生或年龄不满15周岁但已初中毕业的学生。

4.请假或休学的学生。

5.因重度残疾而安排送教上门的适龄儿童少年。

6.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7.失踪失联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安出具的证明材料)。

  1. 处理办法

三访:户籍查访、村社走访、入户遍访

一验:切实做好入学验证工作

九处置办法:

1.劝返回原学校就读。对劝返学生由原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指定班级继续学习,对学困生可降下一个年级指定班级继续学习。

2.依法办理初中毕业(结业)证。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辍学的,学校可以将劝返学生集中补习让其完成初中学业,组织学生按照重庆市初中毕业考试的内容和难度进行学业水平考试,达到毕业标准的发给初中毕业证书,没有达到标准的发给初中结业证书。

3.休学。

1)因病休学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人民医院及以上(医院等级)医院诊断证明(需要诊断建议)、住院证明、收费单据等,到学校填写《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并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签章同意。学校应该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报县教委核准后,完成电子学籍休学处理。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籍。

2)学生休学期满或者休学期间要求复学的,由学生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学还需要提供由原始提供休学医疗诊断的医院出具可以正常随班就读的证明,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县教委后进行电子学籍复学处理后方可复学。

3)休学原则上为一学期,一学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继续休学,休学达到一学期以上的可以降到下一年级继续学习。

4.送教上门。送教上门的对象具有二级以上的残疾证,现场确认无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但还没有完全丧失学习能力,在辖区学校无法随班就读或者无法到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的责任主体是辖区中小学,对极个别盲聋哑残疾少年儿童可以向县教委申请批准后,由城口县特殊教育学校安排送教。送教上门的时间要求是每周 1 次,每次不低于 2 个学时,内容和方式与残疾少年儿童的接受能力相匹配,做到一生一案,积极探索对部分残疾少年儿童探索送康复。送教上门的学生纳入学籍管理,送教上门对象监护人如果有不会写字的,签字时用手盖手印。

5.缓免学。对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办理缓学的条件是二级以上重度智力残疾少年儿童,他们的学习能力已经丧失,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康复治疗有望得到改善的残疾少年儿童,可以办理缓学。对办理缓学后的适龄少年儿童经过康复治疗后如果具有基本学习能力,可以采用送教上门、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等方式入学学习,对通过康复治疗 2 年以上仍然没有知觉等完全丧失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儿童可以办理免学。对于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二级以上脑残疾少年儿童,虽然康复治疗多年但仍然没有效果的可以办理免学手续。办理缓免学需要提供监护人申请书、二级以上智力残疾证明、现场认定图片并填写《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缓免学申请表》。办理缓免学的程序:监护人申请—辖区学校和

村(社)组织认定—乡镇(街道)批准—县教委复审通过。学校对免缓学适龄儿童要适时跟踪,对恢复一定学习能力的,要采取相应方式处置。

6、对随父母外出打工、举家外迁疑似失学、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按照“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保障入学。在持续劝返的同时,可由户籍地政府函告流入地政府,协调督促流入地政府劝返和安排学生入学,并得到妥善处置的回复函。

7、对于极度厌学、存在严重破坏学校秩序行为、连续反复辍学的学生:要持续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加大关爱力度,安排专门教师进行针对化帮扶,并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佐证材料。

8、对因家庭思想观念而辍学的学生: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消除“读书无用论”、宗教、早婚早育风俗等因素影响。二是通过行政处罚、巡回法庭等法律手段,加大依法控辍,落实监护人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定责任。

9、送读工读学校。除“八处置”以外,对个别严重破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极度厌学,或有违法事实的学生,经家长、本人同意,送工读学校就读。由当地政府和学校协同学生、家长完善好《入学申请表》、《入校健康体检表》,协调相关部门填好《入学审批表》,由双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接洽后即可入学。(教委已考查对接好合川工读学校)



中共城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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