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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29762655919B/2021-00077 [ 发文字号 ]城教体发〔2018〕25号 [ 发布机构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成文日期 ]2021-04-11 [ 发布日期 ]2021-04-11 [ 体裁分类 ]公文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口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民办普惠园,有关科室:

现将《城口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        



城口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民生监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贫困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监督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办发〔2018〕1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确保民生领域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情特制定城口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监督工作方案(简称“营改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确保“营改计划”工作落地落实。以发现“营改计划”资金和食品安全隐患,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和保障食品安全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营改计划”资金监管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我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二、监督范围

监督范围:全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含教学点)、民办普惠幼儿园、教委相关科室。

时间范围:资金内容重点关注2017年1月—2017年12月时间段;其他内容重点关注实时状态。

三、监督内容

(一)“营改计划”工作落实情况

1.县级层面。重点自查“营改计划”覆盖情况、食堂供餐情况、执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情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2.学校层面。重点督查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学校信息公示公开情况、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生及家长满意度情况。

(二)经费预算保障和资金使用情况

1.县级层面。重点自查资金保障情况、财务监管情况。

2.学校层面。重点督查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核算管理情况、学生食堂物资采购管控情况、学生食堂库存物资管控情况、学生食堂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膳食补助资金和食堂运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伙食费收取与管理情况、膳食资金结余情况。

四、监督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8年6月)。

1.制定方案。根据市级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民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6月上旬体育科协调规划财务科、教育督导室、法制安全科、监察审计科,召开学校负责人工作部署暨培训会,切实做好相关科室、辖区实施“营改计划”学校负责人动员部署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公布辖区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台账,及时收集汇总和核查相关问题线索。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7月--8月)。

1.学校自查。7月中旬,各实施“营改计划”的学校,按照“督查内容”(附件2、附加3)中关于学校层面的要求,逐项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暂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专人收集整理资料,并形成档案资料备查。自查情况于7月16日前报送体育科。(联系人:龙磊,联系电话:13996699162,邮箱:912833869@qq.com)

(三)县级督查阶段(2018年7月--9月)。

1.组织分工。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生监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生监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

2.投诉监管。设立“营改计划”民生监督市级投诉举报电话(59226725,59222342)和投诉邮箱(912833869@qq.com),全程受理全县“营改计划”民生监督相关问题反映、投诉举报。

3.督查全覆盖。成立5个县级民生监督小组(附件1),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自查的基础上,根据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情况,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辖区所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督查,做到督查学校和督查内容全覆盖。检查组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相关人员座谈、学生及家长访谈等方式进行由体育科按照督查内容逐项收集相关资料汇总并规范建档。

(四)整改落实阶段(2018年9月--10月)

对自查和县级抽查发现的问题,应正向纠偏,结合实际积极主动采取有针对性、时效性、全局性的整改措施,细化部门及学校职能责任分工,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时时监控整改全程,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有效整改到位。

(五)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11月--12月)

结合民生监督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市教委督查情况,根据我县民生监督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修订完善相关规范制度的,要结合实际,坚决查处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完善民生监督长效机制,推进“营改计划”取得成效。同时,教委将采取适当方式,开展我县整改问题回头看,督促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取得预期效果。

五、监督纪律要求

进一步强化对民生监督工作的纪律要求,在学校自查、县级督查、市级抽查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私分侵吞、克扣强占、管理缺失等违纪违规行为,由纪检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问题、主动纠正、及时整改且社会影响不大的,可以从轻处理;对不认真自查整改、发现问题不上报不查处、被上级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对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相关部门将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效震慑。

附件:1.2018年城口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监督试点工作组织机

2.2018年城口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监督内容(“营改计划”工作落实情况)

3.2018年城口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监督内容(经费预算保障和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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