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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口县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1-11-29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现将《城口县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11日

城口县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管理制度

(试  行)

为保障工作室开展培训工作,建立科学高效的优秀人才成长培养机制,促进全县基础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城口县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章程(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工作室主持人职责

1.制定工作室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对学员的培养目标、制定具体培养考核方案,明确其发展方向和培养方法、途径、考核指标。指导工作室成员完成年度个人计划和三年个人发展规划。

2.认真实施工作室学员培养计划,根据学员的成长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培养计划、方法和模式,使学员在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得以快速成长。

3.研究周期内至少负责一个市、县级规划课题研究。周期结束时,工作室出论文集1本。

4.每学年完成工作室工作总结1份,工作室教育教学实践知识成果展示1份(微视频格式)。

5.每学年对工作室成员的专业化发展做出评价,以学年为单位,统计学员成果,记入学员业务档案中,每学期指导学员及时完成档案资料收集汇总。

6.每学年至少举办1次高水平的校级及以上活动展示,组织开展工作室集体学习研讨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组织上传工作室高质量的活动简报(每学期不少于4份)。

7.每学年组织举办工作室成员公开课、教学展评、教学评课活动至少1次。

8.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县级及以上培训项目。

9.组织学员研究当今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问题,及时反映,集思广益,每学年向主管部门提供专业意见与建议至少3条。

二、工作室学员职责

1.制定个人一年个人工作计划和三年发展规划。

2.积极参加工作室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3. 每学期至少研读2本教育教学专著,撰写阅读心得体会、摘抄笔记或札记(手写);每学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至少1篇。三年内至少有1篇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

4. 每学年开发教学典型案例、课程资源或微视频1个。

5. 每学年至少进行1次工作室统一安排的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研究课展示或评课活动(含课堂实录、教学设计与课例反思)。

6.每学期至少完成1次校级及以上专题讲座或主题教研交流。

7.完成好个人档案。

8.尊重主持人及工作室其他成员,互助合作,共同提高。

三、培训学习考核制度

1.工作室培训周期为三年,主持人要建立完善工作室的培训学习制度、学员培训考勤制度、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制度等。

2.工作室培训应围绕当前教育改革最新问题,立足教师专业发展,主要采取集中培训、学校校本研修、线上网络远程培训、线下自主研修等多种方式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活动做到四定:定时间、定主题、定地点、定中心发言人。

3.主持人应联系市内外高校与教研机构,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对学员的专题培训,每年度至少组织学员到市内外进行1-2次学习活动。每年度依据研究成果交流情况,聘请市内外专家进行1-2次高端专题讲座。

4.工作室培训要有宣传意识,每次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照片、音像资料、课程资源,及时上传学习培训简报;要有成果意识,及时物化提升培训成果,每学年汇总。三年培训周期结束时,每个工作室出版论文集一本,集成“名师(名校长)成长系列丛书。”

5.工作室主持人依据学习情况对学员每学年进行考核,并认定其是否实现了学年确定的目标,考核不合格者报县教委审核则调整出工作室。工作室如有人员替换,由主持人及时向管理办公室提出递补申请及人员名单建议。

6.管理办公室每年根据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评估团”对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计入档案,作为对工作室工作及经费支付的评估依据。

7.三年培训周期结束后,管理办公室对工作室进行总结考核,根据培训业绩及影响,决定工作室是否继续开展。

四、经费管理制度

1.工作室经费按照每个工作室每年5万元的标准拨付,主要用于保障工作室的正常运转。

2. 经费的20%用于主持人个人的学习、考察、研究、会议等个人开支;80%用于工作室的运转,包括学员交通费、误餐费、办公费、考察费、图书资料费、外聘专家费、工作室建设费、出书费等等。

3. 经费实行年初预拨付,年终进行审计决算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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