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县教委>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教师管理>教师资格认定

重庆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日期:2021-02-25


姓名


性别


本人正面二寸

免冠电子照片

民族


出生年月


资格种类


任教学科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号码


证书编号


原发证机关


原发证时间


申请事由

□证书遗失需补发

□证书损毁影响使用需换发

申请人

承  诺

以上信息准确,情况属实。因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由申请人档案保管机构填写

  经核实,申请人档案中存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情况属实。

    经办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填写

发证机关
   审核意见

有关材料已审核,情况属实,并根据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将信息登记备案。已经补发新证书。

经办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所填个人信息应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一致,除签名以外的所有信息和照片需打印,手写的不予受理。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填写规范

1.资格种类

我国的教师资格种类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注意:不要简写,如把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写为高中教师资格,要填写完整的信息。

2.任教学科

按照证书上的学科填写。前面不要加种类,如语文不要写成高中语文。

3.原发证机关

按照证书上加盖的公章填写,如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或***区教育委员会。不能简写,如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简写为市教委。

4.原发证时间

以证书右下角盖章处的时间为准。

5.照片

照片为本人证件登记照,与提交的张贴在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