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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补发换发工作流程

日期:2021-02-25

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补发换发工作流程

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8年9月17日)

   本流程适用于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教师资格证书基本信息错误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等三种情况。


一、受理机构

由原发证机关(或指定机构)受理。

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在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办理。

普通初级中学、普通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原发证的区县教委(教育局)或其指定教师进修学校办理。

二、资料准备

(一)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类。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正面1寸免冠证件登记照1张;

3.《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

4.2008年以前认定的证书,申请人还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签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二)教师资格证书基本信息错误类。

1.个人基本信息如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等有误。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正面1寸免冠证件登记照一张;

(4)《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样表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专区下载,除持证人签字、日期外所有信息须填写后打印);

(5)身份证号码因公安机关错号、重号等发生变更的,需另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2.除个人信息外的其他信息如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证书号码、认定机构等有误,需要提供上面(1)—(5)项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6)本人认证教师资格证书时的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签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类。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1份(样表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特别提醒:须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和联系电话);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1式2份(样表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专区下载,除第二页本人签名、日期外所有信息须填写后双面打印)。

三、受理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资料时间:每月21日至月底的工作日。(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不受理)

(二)领取时间方式:原则上为提交资料后的次月15日-20日,遇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则顺延。提交材料时本人或委托人可选择自取或邮寄之一种领取方式,邮寄为顺丰到付方式,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委托办理情况:以上证书或表格均可委托他人办理,但申请人须填写委托书。委托书样表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专区下载,填写后打印签字,由被委托人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即可。

四、联系方式

(一)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地址:南岸区四公里学府大道9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综合楼503室;

电话:023-62658186

电子邮箱:cqjszg@163.com



重庆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本人正面二寸

免冠电子照片

民族


出生年月


资格种类


任教学科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号码


证书编号


原发证机关


原发证时间


申请事由

□证书遗失需补发

□证书损毁影响使用需换发

申请人

承  诺

以上信息准确,情况属实。因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由申请人档案保管机构填写

  经核实,申请人档案中存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情况属实。

    经办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填写

发证机关
   审核意见

有关材料已审核,情况属实,并根据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将信息登记备案。已经补发新证书。

经办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所填个人信息应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一致,除签名以外的所有信息和照片需打印,手写的不予受理。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填写规范

1.资格种类

我国的教师资格种类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注意:不要简写,如把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写为高中教师资格,要填写完整的信息。

2.任教学科

按照证书上的学科填写。前面不要加种类,如语文不要写成高中语文。

3.原发证机关

按照证书上加盖的公章填写,如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或***区教育委员会。不能简写,如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简写为市教委。

4.原发证时间

以证书右下角盖章处的时间为准。

5.照片

照片为本人证件登记照,与提交的张贴在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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