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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城口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城口县关爱激励教师十条措施》《城口县进一步严肃师德师风纪律十条禁令》的通知

日期:2023-09-10

城教工委发〔202326

中共城口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城口县教育委员

关于印发《城口县关爱激励教师十条措施》《城口县进一步严肃师德师风纪律十条禁令》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督导责任区:

《城口县关爱激励教师十条措施》《城口县进一步严肃师德师风纪律十条禁令》(简称《十条措施》《十条禁令》)已经2023年第4次工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十条措施》《十条禁令》的出台,是我县教育系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要坚持严管和厚爱并举,把落实《十条措施》作为激发教师内生动力的重要载体,把《十条禁令》作为教育行业师德行为的禁止性规定,要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自觉践行良好师德,努力成长为一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

二、强化学习宣传。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要强化学习宣传,把《十条措施》《十条禁令》作为学校师德专题教育的必学内容,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十条措施》《十条禁令》的具体要求,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切实维护教师职业形象,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确保落实到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要建立完善教师关爱激励机制,强化尊师教育,维护职业尊严,为教师营造安心、舒心、静心从教的良好氛围。要严格落实学校(单位)主体责任,针对《十条禁令》中的重点禁止行为开展自查清理,建立负面清单问题整改台账,确保限时整改见效。师德师风监督员要认真履职,督促指导《十条措施》《十条禁令》在各学校、直属单位落地见效。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贯彻落实《十条措施》《十条禁令》的情况,请以简报的形式通过公文系统报告县教委。县教委将适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1.城口县关爱激励教师十条措施

2.城口县进一步严肃师德师风纪律十条禁令

中共城口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3520日       

附件1

城口县关爱激励教师十条措施

一、建立教师荣誉制度

每年选树表扬一批城口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定期开展新时代城口好老师表扬活动。全面落实乡村任教满30年、20年、10年教师分别颁发对应年限荣誉证书制度。对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满2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班主任纪念证书。为退休教师颁发退休证,举行荣休仪式。定期在城口连续三代及以上均有家庭成员(须为直系亲属)从教的家庭中推选一批城口教育世家,并颁发荣誉牌匾。

二、加强先进典型宣传

总结提炼获得荣誉的各类教师好的育人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育人经典案例,搭建分享交流平台,拓展其专业影响。发掘优秀教师各种先进育人事迹,依托县内媒体矩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大力弘扬和传播正能量,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提升教师队伍的职业幸福感和成就感。

三、搭建教师成长平台

搭建校级骨干教师、县级骨干教师、县级学科名师、县级学科带头人依次进阶的专业化成长平台,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认定颁证工作,推进教师专业进阶与职称晋升并行。每年在县级骨干及以上教师中评选4名城口英才名师,并享受相关人才激励政策。广泛搭建发挥各类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平台,让其成为各类师资培训、教育科研的主角。定期举行教师优质课大赛、优秀课例评比和教育教学改革论坛等活动,激励广大教师尽展其才。

四、强化人才引进激励

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县任教,对部属师范大学或双一流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来县面试教师岗位的,给予一次性城际间汽车交通补贴和县城3天内免费住宿优惠政策。对公开招聘或县外调入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完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

五、增设定向高级岗位

优化中小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最高可按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集中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四级岗位。纳入乡村教师岗位补助计划范围的中小学,按照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增设定向副高级岗位,比例单列,专项用于聘用取得定向评价专业技术职称教师,解决乡镇学校长期从教优秀人员职称评聘难题。从城区学校到乡镇学校任教,以及引进县外高层次人才使用特设岗位,不占单位岗位总数。

六、深化教师减负工作

学校合理安排教师工作量,合理安排教师作息时间,探索实行“弹性上下班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免费为参与课后服务等工作的教职工提供晚餐。严格执行进校园活动清单式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清理不必要的检查评比项目。严格规范抽调借用教师事宜。未经许可,不得要求教师到校外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相关活动或安排教师参与执勤等工作。精简涉及中小学教师的有关报表填写工作,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做到一次性采集,多头使用。优化职称评审、课题申报、评比考核、评优表彰等报送手续。

七、构建激励性评价机制

构建重师德、重育人质量、重安全管理成效、重自身专业化成长的教师评价机制,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更加重师德、重实绩、重贡献。通过建立科学评价机制,为教师搭建公平良性的教育教学竞争平台,在待遇分配上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高教师的职业幸福指数及工作内驱力。

八、关爱教师身心健康

严格落实教师健康体检制度。持续完善县级教师关爱中心建设,组建教师心理疏导专家团,定期开展专项服务。跨部门协作,搭建青年教师交友联谊平台。按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县级及以上名师定期疗休养活动。加强困难教师人员信息动态更新,建立重大节日慰问制度,对优秀教师、困难教师、退(离)休教师进行慰问。

九、丰富教师课余生活

鼓励学校设立课间休憩站、午间休息室、休闲阅读吧、健身运动室,帮助教师消除疲劳、补给能量,保障教师有效休息。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完善爱心母婴室设施设备,为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女性教职员工提供一个温馨、舒适、安全的护理场所。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但有子女接送、看护困难的教师统筹组织接送、看护工作。

十、保障教师福利待遇

适时调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按标准足额保障乡镇工作补贴。鼓励社会团体、企业、民间组织通过定向捐赠或在城口教育基金会设立项目等方式,支持教师提升能力素质或予以奖励激励。

附件2

城口县进一步严肃师德师风纪律

十条禁令

一、严禁违规打牌、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

二、严禁违规饮酒、酒后失态、酒后驾车。

三、严禁违反国家公职人员有关规定,在互联网或以其他方式违规发表言论。

四、严禁为谋取个人或局部利益,在职称评聘、绩效发放、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违规表达或主张不合理诉求。

五、严禁违反教师从教有关规定,敷衍教学,不履行教学常规基本职责。

六、严禁体罚、歧视、侮辱、猥亵、虐待、孤立或以其他方式伤害学生。

七、严禁违反高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无正当理由提出减少课时量或脱离教学一线,不履行上示范课、指导年轻教师等义务的诉求。

八、严禁语言粗鲁、着装不雅、在课堂上吸烟或玩耍手机。

九、严禁在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分配、学生学业质量评价等方面弄虚作假。

十、严禁违规推介或买卖生源、推销教辅资料、参与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操办或参与无事酒、违规宴请或接受宴请

对违反以上禁令者的教师个人,情节较轻、影响较小的,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以及取消个人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影响较大,尚不构成法纪处分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调离现岗位或现学校、降低绩效考核等次等方式处理;情节较重,构成违法违纪者按相关法律法规或纪律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禁令教师所在学校按情节轻重,同步对学校党政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学校年终考核予以扣分,直至降低学校当年绩效考核等次。

对本文“十条禁令”未覆盖的其他师德师风禁止性要求,从其相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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