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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互认!川渝两地拟联合培养会计高端人才

日期:2021-08-20

8月11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四川省财政厅、重庆市财政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联合开展2021年度会计高端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工作,四川、重庆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考试选拔,今年预计选拔50名左右培训对象,其中重庆通过选拔并进行培养的对象不超过10名。

据了解,参加联合培养的报名条件包括: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职业道德记录良好;享有社会认同、行业肯定的良好声誉,为推动单位和行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年龄一般不超过50 周岁,身体健康。

除上述条件以外,报名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业务工作8 年以上,同时担任大中型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或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或省级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取得经济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2 年以上。

《通知》明确提出,入选培养对象后将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三年培训,通过考核并顺利结业的,将获得由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联席会议颁发的证书,证书在川渝两地互认,按规定享受川渝两地人才待遇。

据悉,此次会计高端人才培养计划报名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方式为线下申报,相关要求可在重庆市财政局官方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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