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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07-06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

复   函


刘勇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大属地乡镇电力设施保护和清障协调机制落实力度,保障电网安全和电力供应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落细职责要求。在原《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架空电力线路的通告》城府发〔201423号文件的基础上,建议进一步细化职责,以各级乡镇为责任主体,将电力设备保护、清障排障纳入乡镇年度考评指标的建议。由于经信委缺乏对乡镇考评机制,我委将建议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电力设备保护、清障排障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评指标。我委将积极协调各乡镇(街道),加大对电力线路通道树竹障碍的砍伐力度,对发现的通道障碍,作为安全隐患,促使属地政府督促林木产权所有人和供电公司进行清理,属地政府全力做好协调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分级设置砍伐报批流程。因电力线路覆盖面广,有的清障树竹较多,建议根据不同保护区域特点设置不同等级的报备程序,对不属于自保区的,在清障砍伐量达到一定数值前能否允许提前砍伐,事后报备的建议。今年419日,夏朝华副县长组织召开了2021年城口县乡村安全用电暨加快电网建设推进会,各乡镇(街道)和县应急局、县林业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朝华副县长要求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强化工作互动,县林业局针对清障砍伐树木时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优化报批流程,加强专业指导。县供电公司要做好砍伐后的清理工作。我委在砍伐过程中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3.加大对灾害抢险阻工的打击力度。在遇到雨雪冰冻天气,电力线路存在树竹倾覆压线及倒杆断线的情况。在抢险过程中,有的用户阻工不允许砍伐树木或占用土地立杆,致使电力用户长时间无法恢复供电,建议将此类阻工人员纳入公安打击对象,保证电力抢险抢修顺利进行,确保全县用户安全可靠供电的建议。按照《关于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树障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城府发〔201925号)文件要求及朝华副县长在2021年城口县乡村安全用电暨加快电网建设推进会上的工作要求,我委将协同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在电力抢险救灾及清障砍伐过程中的恶意阻工行为。

 此复函已经王道赋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谢延江

 联系电话:13668449855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7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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