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城口县科学技术局 关于发布2022年度“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城经信委发〔2022〕87号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城口县科学技术局
关于发布2022年度“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研项目生成机制,切实解决制约我县重点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问题,现将2022年度“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予以发布。具体通知如下:
一、内涵定位和榜单设置
“揭榜挂帅”项目主要聚焦我县重点产业重大技术需求问题,由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组织面向全国“张榜”,符合条件的县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产学研单位均可以参与揭榜。2022年度“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主要涉及钡新材料领域。
二、项目类别
城口县科技计划类项目。
三、榜单任务
项目:城口县低品位钡矿石选矿富集回收技术研究
需求目标:针对当前城口中-低品位钡矿石利用率低、矿产资源浪费、选矿厂加工水平低等问题,研究城口县低品位钡矿石选矿富集回收新技术,提高城口钡矿资源综合利用。
考核指标:1、开发出适合城口碳酸盐型钡矿资源提钡降杂的成套关键技术。70%。2、城口低品位钡矿石技术经济分析报告。3、城口碳酸盐型钡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建议书。
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
榜单金额: 100万元(其中揭榜单位承担50万元)。
四、申报流程
有意向的揭榜单位应在榜单发布之日起,结合榜单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进行揭榜申报,并将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及时提交至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
(一)揭榜单位和个人信息材料。牵头揭榜单位、参与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需提供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相关要求。
(二)申报书材料。项目负责人按以下要求填写申报书,确认相关填报信息后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牵头揭榜单位须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报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并将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纸质件及扫描件一并提交至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材料将作为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纳入揭榜评审。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与榜单名称一致;
2.项目申报书正文:按照申报书模板填写相关项目申报书内容(附件1);
3.必备附件:项目负责人和揭榜单位须同时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有单位联合参与申报的,须签订“联合揭榜协议书”(附件3),并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揭榜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揭榜评审。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会同最终用户组织项目立项评审,揭榜单位由最终用户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
(四)项目公示。对拟支持的揭榜项目,由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纳入县级科研项目管理。
(五)任务书签订。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最终用户(项目发榜单位)、揭榜单位与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三方共同签订揭榜项目任务书,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内容,约定履行各自责任与义务、经费拨付方式、奖惩措施和成果归属等内容。
五、揭榜时限
揭榜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11日。
请项目申报人和揭榜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确保按时提交。
六、其它说明和要求
(一)申报要求。本榜面向县内外产学研单位发布,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应当具有良好社会信用。最终用户不能作为揭榜单位。
(二)项目管理。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将为揭榜单位与最终用户在对接洽谈、信息交流、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全程服务。项目实施按照《城口县“揭榜挂帅”科研项目实施细则》开展考核评估和经费拨付。
(三)诚信管理。揭榜单位、最终用户以及其他参与“揭榜挂帅”项目组织实施的各方面力量,须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骗取财政资金等不良行为发生。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将全程跟踪和监督检查,对存在违规现象的责任主体,按照科研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并通报揭榜单位所在省市科技部门,纳入科研信用记录,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邓阳琴;联系电话:18883769633;
电子邮箱:857028343@qq.com;
材料寄送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东后街32号桂花苑3号楼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309办公室
附件:1.城口县“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2.“揭榜挂帅”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
3.“揭榜挂帅”项目联合揭榜协议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城口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1
城口县“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城口县科学技术局
二Ο二二年十月制
填报须知
1、单位和个人信息需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
2、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牵头揭榜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并盖章签字,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3、联合揭榜协议。牵头揭榜单位与参与揭榜单位签订项目“联合揭榜协议”,并签章签字。
4、提交确认。项目提交前请项目负责人和牵头揭榜单位务必检查确认,一旦提交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将不予修改、退回。
5、未尽事宜,在项目任务书中给予明确。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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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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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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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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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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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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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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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手机号)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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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总额(依申报指南填写) |
二、项目分工及目标任务简表
项目总体任务 |
总体考核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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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牵头单位 |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任务分工 |
分配金额 (万元) |
考核指标 |
验收依据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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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单位 |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任务分工 |
分配金额 (万元) |
考核指标 |
验收依据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单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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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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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添加】 |
注:1.“分配金额”指各项目单位经费总额的分配金额。
2.各单位考核指标相加不少于项目总体考核指标,总体考核指标应包括项目指南所有需求指标。
3.考核指标应当量化可考核,突出关键技术指标等标志性成果,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或新产品对行业产业的支撑引领作用。
4.验收依据应当为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应用证明等。
三、研发团队
姓名 |
专业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项目分工 |
每年工作 时间(月) |
签 字 | |
项目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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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参与人 |
【不能出现前表中有合作单位,但该表中无该合作单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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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添加】 |
注:所有参与单位至少有一人作为研发团队成员。
附件2
“揭榜挂帅”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郑重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及其附件,知晓揭榜要求,自愿对榜单中的项目进行揭榜并提交揭榜书。在项目揭榜、实施、验收等过程中,将严格遵守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规则,在参与项目揭榜、评审和实施全过程中,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如下:
1.所提交的揭榜书及附件材料中所有内容、事项、数据均真实有效,确保研究内容与榜单任务目标一致,不存在抄袭、伪造、作假、编报虚假概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项目考核指标量化,可考核,不隐瞒技术风险。不进行任何干扰评审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如项目获批立项,在签订任务书时,不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不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充抵交差。
3.项目研究过程不违反科技伦理规范。
4.在聘期内或项目执行期内不擅自变更工作单位。
牵头揭榜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严格履行法人负责制,已就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违背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规定和其它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在参与项目揭榜、评审和实施全过程中,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如下:
1.在项目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履行管理职责,严格遵守科研项目及经费相关管理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基本科研保障,配合监督检查或评估评价工作。
2.不隐瞒、不迁就、不包庇、不纵容或不参与本单位人员的违法违规活动。
3. 不违规转包、分包科研任务。
4. 不违反国家科学技术活动保密相关规定及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如有违反,项目负责人及牵头单位愿意承担科研诚信管理的相应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牵头揭榜单位(单位法人签章):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揭榜挂帅”项目联合揭榜协议
甲方(牵头揭榜单位): xxx
乙方(参与揭榜单位): xxx
(参与揭榜单位): xxx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按照科研项目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就XXXXX项目联合揭榜,开展产学研合作,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内容
……
二、各方任务分工
……
三、经费分配(包括项目研发投入)
……
四、未尽事宜(包括保密条款、补充协议、争议约定等内容)
……
本协议自项目立项之日生效,有效期至项目完成之日止。
(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
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单位及其负责人须签字签章,并签署时间。
甲方(单位盖章):xxx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日期: |
乙方(单位盖章):xxx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日期: |
丙方(单位盖章):xxx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