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 日期: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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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工业园区(高燕组团)电解锰废渣处理场:膜上水处理能力为220立方米/天,现有约4000余立方米未处理(锰渣场约2000立方米,应急池约2000余立方米),存在环境安全风险;运行管理不规范,加药台账不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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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
城口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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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环境保护行为,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维护环境安全,提升环境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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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及成效 |
根据《城口县电解金属锰企业关闭退出及渣场封场工作方案》要求,已于2021年11月30日对县内电解金属锰企业进行整体关闭退出,不会新增电解锰废渣。后期将持续加强对电解金属锰渣场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规范运行,对膜上水进行规范处理,暴雨或降雨量较大等时段满负荷运行处理设施设备,确保膜上水不发生泄漏及环境污染事件,并督促企业健全加药制度,安排专人规范记录,完善加药台账,归档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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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间 |
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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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赵友朋 023-59224903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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