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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6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5-05-20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067提案的复函

城规资函〔2025119

段友兰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农村退耕的管理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分析,当前造成耕地大量流出的原因,已非早期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流出,而是耕地非粮化问题,即耕地流向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其中耕地转为林园地问题尤为突出。

一、关于伐林砍树恢复耕地的问题

一是因耕种收益低甚至无经济效益,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无人种地现象十分突出,为有效利用耕地防止撂荒弃耕,同时简化耕地后期管护,部分农户在耕地上栽种树木。二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时期,各乡镇大力发展农村产业,将耕地转为经果林,种植花卉、中药材,助推农户增收的同时也进一步造成了耕地的大量流出。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于过去因历史原因不合理流失的部分优质耕地,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因地制宜、有计划、有节奏地整改恢复回来,部分群众口中的退林还耕现象,就是将因历史原因占用耕地的树林整改恢复成耕地。

同时在实施耕地复垦复耕过程中,我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偿,坚决制止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实际,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等情况,给农户留出一定过渡期合理准备时间,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同时,我局相继印发了《城口县耕地进出平衡标准规范》《城口县耕地流出原址整改技术要点》《城口县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分类处置技术指导标准》等文件,指导乡镇(街道)通过林粮、园粮、药粮套作间作等方式保持耕地属性。同时,按照国家变更调查规则不再以出土长苗作为判定耕地的唯一标准要求,坚决制止罔顾实际在整改复耕的地块上种植非时令农作物,妥善解决耕地复垦复耕中难点堵点问题,保障群众利益不受损。

二、新增耕地后续利用问题

由于我县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我县的恢复耕地普遍存在面积小、地处偏远等问题,即便当前整改恢复为耕地,后期也会因为规模小不利于产业发展、交通不便、人地分离、耕种无收益等原因导致无人耕种,很大可能让复耕后的耕地再次撂荒,不利于长效可持续耕种。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耕地空间布局,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将吊远、破碎耕地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统筹协调生产、生态区域,确保总量不变、质量有提升的前提下,将耕地连片化和规模化,提升耕种效益。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激励,调动老百姓种粮积极性。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对象、范围和标准化方面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经济激励+指标奖励+评优表扬+落后惩罚等方式,探索建立社会资本参与耕地保护补偿,采取多种补偿方式对耕地保护者给予补偿。

三、统筹协调耕林空间优化布局

城口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得益于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利好,将老百姓搬离交通不便、不适宜居住的高海拔地区,十三五期间全县共搬迁297110830人,导致整村整社搬迁的现象非常普遍,原有耕地基本撂荒弃耕,逐渐形成农荒地。由于城口特殊的地理条件,耕地后备资源极度匮乏,这部分撂荒地按照规则可作为我们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恢复耕地的资源图斑,该图斑下发乡镇后,由乡镇根据土地权属单位意愿、承包农户意愿、农林部门意见、复耕难易程度,在范围内自行选择、先易后难进行复耕,本质是为了牢牢守住全县的耕地保护目标底线。

您提出的耕地人地分离、吊远破碎、交通不便、无人耕种、反复撂荒等问题确实客观存在。因此,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本次统筹协调耕林空间试点工作,持续优化耕地空间布局。通过统筹优化布局、优化耕地认定标准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规则等方式,化解耕地保护红线与退耕还林空间重叠历史遗留问题、农业结构调整导致非粮化、耕地撂荒反复整治等问题。逐步腾退耕地当中无法稳定利用的耕地,如吊远破碎耕地、河道耕地、林中地等难以稳定利用的耕地以及不宜耕撂荒耕地等地块。逐步将耕地连片化和规模化,提高后期耕种可持续性,实现全县耕地保护守住红线、提升质量和优化布局目标。

此复函已经刘关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何川

联系电话:15923303395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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