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67号提案的复函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67号提案的复函
城规资函〔2025〕119号
段友兰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农村退耕的管理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分析,当前造成耕地大量流出的原因,已非早期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流出,而是耕地“非粮化”问题,即耕地流向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其中耕地转为林园地问题尤为突出。
一、关于“伐林砍树”恢复耕地的问题
一是因耕种收益低甚至无经济效益,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无人种地现象十分突出,为有效利用耕地防止撂荒弃耕,同时简化耕地后期管护,部分农户在耕地上栽种树木。二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时期,各乡镇大力发展农村产业,将耕地转为经果林,种植花卉、中药材,助推农户增收的同时也进一步造成了耕地的大量流出。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于过去因历史原因不合理流失的部分优质耕地,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因地制宜、有计划、有节奏地整改恢复回来,部分群众口中的“退林还耕”现象,就是将因历史原因占用耕地的树林整改恢复成耕地。
同时在实施耕地复垦复耕过程中,我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偿,坚决制止不顾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实际,强行拔苗砍树、填坑平塘等情况,给农户留出一定过渡期合理准备时间,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同时,我局相继印发了《城口县耕地“进出平衡”标准规范》《城口县耕地流出原址整改技术要点》《城口县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分类处置技术指导标准》等文件,指导乡镇(街道)通过林粮、园粮、药粮套作间作等方式保持耕地属性。同时,按照国家变更调查规则“不再以出土长苗作为判定耕地的唯一标准”要求,坚决制止罔顾实际在整改复耕的地块上种植非时令农作物,妥善解决耕地复垦复耕中难点堵点问题,保障群众利益不受损。
二、新增耕地后续利用问题
由于我县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我县的恢复耕地普遍存在面积小、地处偏远等问题,即便当前整改恢复为耕地,后期也会因为规模小不利于产业发展、交通不便、人地分离、耕种无收益等原因导致无人耕种,很大可能让复耕后的耕地再次撂荒,不利于长效可持续耕种。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耕地空间布局,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将吊远、破碎耕地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统筹协调生产、生态区域,确保总量不变、质量有提升的前提下,将耕地连片化和规模化,提升耕种效益。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激励,调动老百姓种粮积极性。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对象、范围和标准化方面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经济激励+指标奖励+评优表扬+落后惩罚”等方式,探索建立社会资本参与耕地保护补偿,采取多种补偿方式对耕地保护者给予补偿。
三、统筹协调耕林空间优化布局
城口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得益于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利好,将老百姓搬离交通不便、不适宜居住的高海拔地区,“十三五”期间全县共搬迁2971户10830人,导致整村整社搬迁的现象非常普遍,原有耕地基本撂荒弃耕,逐渐形成农荒地。由于城口特殊的地理条件,耕地后备资源极度匮乏,这部分撂荒地按照规则可作为我们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恢复耕地的资源图斑,该图斑下发乡镇后,由乡镇根据土地权属单位意愿、承包农户意愿、农林部门意见、复耕难易程度,在范围内自行选择、先易后难进行复耕,本质是为了牢牢守住全县的耕地保护目标底线。
您提出的耕地人地分离、吊远破碎、交通不便、无人耕种、反复撂荒等问题确实客观存在。因此,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本次统筹协调耕林空间试点工作,持续优化耕地空间布局。通过统筹优化布局、优化耕地认定标准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规则等方式,化解耕地保护红线与退耕还林空间重叠历史遗留问题、农业结构调整导致“非粮化”、耕地撂荒反复整治等问题。逐步腾退耕地当中无法稳定利用的耕地,如吊远破碎耕地、河道耕地、林中地等难以稳定利用的耕地以及不宜耕撂荒耕地等地块。逐步将耕地连片化和规模化,提高后期耕种可持续性,实现全县耕地保护守住红线、提升质量和优化布局目标。
此复函已经刘关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何川
联系电话:15923303395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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