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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MB16749046/2022-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29 [ 发布日期 ] 2022-03-29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重庆市宪法宣誓实施办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内容。

(二)不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按照“一窗办理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政务服务压时限、减要件、优流程要求,推动不动产登记改革,全面推行一窗办理、即办即取等改革优化措施,进一步压缩办证时限,不动产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办结,查解封等90%的业务实现“即来即办”;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开通不动产信息网上、大厅查询机自助查询功能,支持“渝快办”APP网上预约登记、税费缴纳等业务。截至目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4305本、证明11136本(张),协助社会和企业融资贷款51.32亿元。启动城口县房地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工作,推动解决逸城国际等房地产项目产权手续办理,切实维护购房群体合法利益。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3项。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通过协调税务等部门,统筹相关业务科室,从大厅分区调整、窗口人员配置、流程环节优化、软硬件保障等方面重新整体规划,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实现了存量房买卖电子签批屏无纸化办公,进一步减轻办事群众负担。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

在新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008年至2021年,涉及主要由我局代拟的1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已废止9件,继续施行5件,修改施行2件。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继续加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等,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2021年我局公开信息共157条,其中主动公开154条,依申请公开3条。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渝快办”板块及时公示我局各项行政权力事项服务清单,在“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定期更新行政执法决定,建立行政执法统计报送制度。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了执法影像记录管理制度,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探索实施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的规范有序保存。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11月我局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取21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自查情况总体良好。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城口县规划自然资源案件会审委员会,由局政策法规科统筹,制定了工作规则,确保案审工作制度落地落实。

2.强化执法监督。2021年我局开展日常巡查697余次,共发现违法线索87个,依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8件,下达处罚决定书48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10件。

3.加强执法联动。进一步加强与水利、林业、公安的执法联动,对违法用地、违法开采行为主动联系业主及涉及乡镇街道,督促业主和乡镇街道积极整改;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单位或个人涉嫌土地违法的,及时函告我局予以调查处理,土地矿产执法共同责任机制落实到位,规划自然资源管理真正从“一家管,大家用”向“大家管,大家用”转变,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结合我县山大坡深,耕地、矿山分散,基层监管较为薄弱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全县行政村规划自然资源协管员制度,切实保护土地、矿产等自然要素资源,将规划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消除在萌芽,全力构建县、乡、村一张网管理格局。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规范信访基础工作落实诉访分离制度,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诉求清单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正确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严格按照“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工作要求,依法受理、办结信访事项。成立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定制度、定人员,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以及重大信访信息反馈报告制度,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下解决矛盾纠纷。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保障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复议相关权利。加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完善应诉机制,增强应诉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出庭应诉机制,重要案件主要领导出庭应诉,一般案件分管领导出庭应诉,在应诉资料准备过程中,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收齐相关佐证资料,为庭审时提供证据支撑。据统计,2021年我局行政应诉案件24宗,一审已下裁决14宗,原告撤诉7宗,未审结3宗,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达6宗,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政府法治和德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干部政府法治素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到工作中。

(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

有序推进“八五”普法。对照“八五”普法的序时进度,进一步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坚持点面结合,继续开展“法润千里治汇广大”法治宣传等专题活动,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纳入各级党组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重点学习内容,并按照县普法办工作安排,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以及年度法治理论考试,组织全系统136名干部职工开展法治理论考试,合格率达100%。二是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依托“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宪法宣传周”等重大节点,开展政策法律现场咨询和宣传活动2次,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和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氛围,有效增强自然资源系统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严格履行部门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部署,多次召开党组会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县规划自然资源系统实际情况,牵头制定局系统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为局系统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以及中央、市、县级重要文件精神。切实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定期约谈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坚持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分工责任制情况汇报,专项督察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

二是及时传达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工作要求,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要求,根据规划自然资源行业实际,结合矿产资源、征地拆迁、执法等工作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不独断专行,不搞一言堂。时常警醒自己,坚持廉洁用权,从严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多次专题听取纪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

三、工作不足及2022年工作主要安排

2021年,在法治建设过程中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法治工作力量还不够专业,部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法治宣传力度还需加强,法治宣传的途径、平台和载体还不够丰富。三是行政执法职权履行率仍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及时性、全面性还需加强。2022年,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充实法治工作力量。积极参加市、县两级组织的依法行政工作培训,强化法治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继续聘请法律顾问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意见建议和专业支持。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要求,不断拓展丰富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结合征地拆迁、土地复垦、耕地保护等具体工作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清理等相关工作。

四是严格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程序。继续加强部门协同执法,依法履行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职责。继续加强政务公开,拓宽渠道对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及其他各类政务信息进行及时公示,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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