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MB16749046/2026-00013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2026-02-09
- [ 发布日期 ] 2026-02-11
- [ 体裁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日期: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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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县级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全县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促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承担全县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设7个科室。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科)、规划编制科、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地质灾害防治科、矿产资源管理科。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 12 名。设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原则按 1 名配备。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 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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