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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MB16749046/2025-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05 [ 发布日期 ] 2025-02-05

城口县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城口县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土整中心宗旨:为全县土地整治流转和土地储备工作提供服务;职责任务:负责全县土地整治、土地储备的拟出让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全县土地整治具体业务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土地整理、农村建设 用地复垦项目的踏勘选址、项目申报、项目施工实施、竣工验收 等相关工作;负责收集、发布、分析、反馈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产权交易信息,实现与实际交易平台的信息联网业务互动;负责全县存量国有土地的现状调查、土地储备规划和设计;负责全县土地收购、土地储备、土地整治、土地流转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建立全县土地储备、土地流转、土地整治项目库,收集土地储备、土地流转、土地整治资料,提供土地储备、土地流转、土地整治,信息及技术等服务;承担全县土地储备、土地流转、土地整治,技术培训、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土地储备,土地流转、土地整治,有关的文献资料的编辑。负责土地储备、土地流转、土地整治工作的宣传及经验推广;负责承办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内设办公室、土地整治科;事业编制为 12 名,核定领导职数 2 名,即:主任 1 名(参照七级职员管理配备),副主任 1 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6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1.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104.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的绩效工资全部计入年初预算,公用经费标准较上年提高,事业单位独立核算。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6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2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9.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8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49.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的绩效工资全部计入年初预算,公用经费标准较上年提高,事业单位独立核算。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74万元,比2024年增加10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74万元,比2024年增加104.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的绩效工资全部计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公用经费标准较上年提高,主要是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城口县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24年增加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4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预算因公出国费用;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4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各自核算单位的“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5.06万元,比上年增加35.06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5年独立核算,独立编制了公用经费的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付孝琴  联系方式023-5922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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