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徐*蓉,肖*钊)
- 日期: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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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徐*蓉,肖*钊保管不善,将309房地证2015字第0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蓉,肖*钊
2026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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