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口县巴山镇等(4)个镇7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
目 录
第八章 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比选公告
城口县巴山镇等(4)个镇7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项目名称)竞争性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城口县巴山镇等(4)个镇7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城口县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地票交易资金复垦成本 (资金来源),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发包活动的通知》(城府办发〔2020〕157号),该批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1.建设地点:城口县周溪乡、咸宜镇、高燕镇、双河乡、龙田乡、葛城街道、北屏乡、巴山镇、高楠镇、左岚乡、沿河乡、河鱼乡、高观镇、厚坪乡、东安镇、治平乡、修齐镇、岚天乡
2.工程规模: 城口县巴山镇等(4)个镇7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复垦规模为43.7514公顷,项目拆除工程主要包括房屋拆除、院坝和地板拆除;土地平整工程主要包括附着物清除、土地翻耕、石坎砌筑和土方移动四项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配套排水沟;田间道路工程主要配套生产路。
3.工程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比价文件、答疑、补遗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最高限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城口县周溪乡等(2)个乡镇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112 |
2 |
城口县高燕镇新军等(14)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209 |
3 |
城口县双河等(4)个乡镇天星等(25)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193 |
4 |
城口县巴山镇等(4)个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146 |
5 |
城口县高观镇等(4)个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86 |
6 |
城口县修齐镇等(3)个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74.97 |
7 |
城口县东安乡等(3)个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182 |
三、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实)力。
2. 企业业绩:近三年内类似一个业绩 (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为附件)。
请于 2023 年 5 月 4 日上午午10:00在城口县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城口县葛城镇北大街综合行政大楼A栋302办公室)领取资料(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领取资料须提供公司法定委托人、领取人本人身份证、单位保密承诺。
六、比选文件的质疑、答疑以及补遗
1、提出质疑时间及方式:比选响应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23 年 5 月 4 日 前书面通知发包人。
2、答疑发布时间及方式: 2023 年 5 月 4 日 17:00 时前,书面答疑,并将答疑内容送所有比选响应人。
3、补遗发布时间及方式:发包人对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应于 2023 年 5 月 5 日 14:00 前按比选文件发布途径发布补遗。
答疑或补遗的内容可能影响比选响应文件编制的,须在比选截止时间 2 个工作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比选截止时间不足 2 个工作日的,相应延长比选截止时间。
七、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8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城口县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行政综合楼A楼302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城口县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
地 址:城口县葛城镇北大街综合行政大楼A栋3楼
邮 编: 405900
联 系 人: 高海若
电 话: 13668493347
传 真:
电子邮件: 504365355@qq.com
网 址:
九、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
1.异议答复:
项目业主: 城口县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 电话: 136684933447
2.投诉处理:
行业监督部门: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电话:
项目所在乡镇: 电话:
一、项目名称:城口县巴山镇等(4)个镇7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二、建设地点:城口县周溪乡、咸宜镇、高燕镇、双河乡、龙田乡、葛城街道、北屏乡、巴山镇、高楠镇、左岚乡、沿河乡、河鱼乡、高观镇、厚坪乡、东安镇、治平乡、修齐镇、岚天乡
三、建设规模: 城口县巴山镇等(4)个镇7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复垦规模为43.7514公顷,项目拆除工程主要包括房屋拆除、院坝和地板拆除;土地平整工程主要包括附着物清除、土地翻耕、石坎砌筑和土方移动四项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配套排水沟;田间道路工程主要配套生产路。
四、比选范围:以施工图所示的范围以及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答疑、补遗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五、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七、比选响应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条内容按项目实际情况由发包人自行确定所需资料)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2. 信誉承诺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发包截止之日止未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应提供未被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真实性承诺,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应提供被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
提供信誉承诺原件(格式自拟)。
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内类似一个业绩 (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为依据) 。
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能够正常履职。中标后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建设法定职责,不得随意更换,如果更换,发包人将书面报告监督部门并作相关处理。
须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复印件、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4 月比选响应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标的承诺书原件。
4. 其他要求
(1)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负责相关建设项目技术管理职责。
须提供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及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4 月比选响应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效上岗证书的具体人员要求:施工员不少于1人 ,质检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或预算员不少于1人。(提供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3)授权代理人
若是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比选响应人本单位职工。
注:比选响应人须按本项(比选响应人须知第七)3、4条条款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配备人员,相关人员确定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名单于合同签订前确定并写入合同。
5. 被确定为比选响应人后不能满足以上要求的,取消其比选响应人资格,按相关法律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比选响应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八、比选响应文件份数、装订要求、密封
(一)比选响应文件份数
比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2 份。
(二)装订要求
本工程须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资料按第八章要求合装成册。
(三)密封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袋使用“比选响应文件”大袋,比选响应文件装入“比选响应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比选响应人单位章,同时“比选响应文件”大袋应按本条第(四)项“封套格式”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四)封套格式
应在“比选响应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发包人名称:
比选响应人名称:
城口县巴山镇等(4)个镇7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项目名称比选响应文件
在 2023 年 5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九、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1)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
材料价格按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3期公布的材料价格并结合城口县近期市场价格执行。
2.比选响应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合同段比选范围内的全部投标报价,包干使用,中标后不作调整。
3.比选响应人的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4.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比选响应人在报价前应充分了解现场施工环境及条件,结合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所报价应包含二次转运、材料仓储等一切措施费用,中标后均不再做增加和调整。
十、投标保证金
注:业主自主决定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十一、 投标报价
2.本次比选设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城口县周溪乡等(2)个乡镇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112 |
城口县高燕镇新军等(14)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209 |
城口县双河等(4)个乡镇天星等(25)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193 |
城口县巴山镇等(4)个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146 |
城口县高观镇等(4)个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86 |
城口县修齐镇等(3)个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74.97 |
城口县东安乡等(3)个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182 |
3投标报价书应有投标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 投标报价应是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报价。
5.单个项目报价和汇总标段总结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十二、工程结算
结算总价=合同价-减少工程价款
十三、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0%;
2.竣工验收前,工程直接费用最多支付合同总价的80%,办理完竣工结算可支付合同总价的90%,财政评审或竣工决算审计后可支付合同总价的97%,工程质保期结束后拨付余下3%的质保金。
十四、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十五、比选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比选响应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比选响应人是否派人到场;
4. 核验参加比选会议的比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5. 封装情况检查:比选响应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各比选响应文件的封装情况并确认;
6.逐单位随机开启比选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比选响应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公布比选响应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
7.采用低价评标办法
8. 比选响应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 开标结束。
十六、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发包人依法组建的3人及以上单数的比选评审小组。
十七、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其中2%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入县人力社保局农民工工资专户);
3、中选承包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选。
十八、重新比选
报名比选响应人不足3家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响应人不足3家的,发包人在分析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组织竞争性比选。
十九、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
(一) 中标通知
发包人在完成竞争性比选后,比选结果应立即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村务公开栏上及时公开,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比选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间无异议、投诉或异议、投诉不成立的,发包人应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则按序依次递取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 签订合同
发包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原则上3-10个工作日),根据比选文件和中标人的比选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在规定的时限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发包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招标人应上报行政监督部门纳入不良记录,并按相关规定查处。
二十、异议答复及投诉处理
1.异议答复:
项目业主: 城口县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 电话: 59226030
2.投诉处理:
行业监督部门: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电话:
项目所在乡镇: 电话:
2023 年 5 月 4 日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比选响应人 入库情况 |
密封 情况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目标 |
工期 |
项目 经理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备注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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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诚信分的不填该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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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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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 :
我单位拟建的 (项目名称) 于 年 月 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额为¥ 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 元)。中标工程范围: ,工程规模为 ,中标工期 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经理由 担任。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 个工作日内(原则上3-10个工作日)到我单位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发包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最低报价中选法。即有比选委员会认定的资质和方案合格的有效最低价。如有效最低价出现相同情形,则按方案、资质优劣确定成交单位;具体方法如下:
本次比选项目的比选委员会为三人的单数组成,对比选结果负责。其具体评审程序如下: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比选响应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比选响应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满足比选响应人须知比选响应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以及比选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 |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主要设备情况,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具备能力等。 | ||
(3)无不良记录 |
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2、符合性检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比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比选响应文件签署 |
比选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比选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比选响应文件内容 |
比选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比选响应文件内容 |
对比选文件全部作出响应。 |
质量技术 |
满足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 | ||
完成期限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售后服务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 ||
其他 |
… |
3、澄清有关问题。对比选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比选委员会可以要求比选响应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比选响应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比选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比选响应人的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比较与评价。比选委员会成员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比选文件进行评价。
比选委员会评审时,比选响应人或其比选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比选相应人不具备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二)比选响应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三)比选响应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由比选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逐页签字盖章的要求除外)。
(四)比选响应文件出现多个比选方案或报价的。
(五)比选报价超出比选文件规定的投标最高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六)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
(七)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八)比选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
三、否决投标
比选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否决:
(一)比选响应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
(二)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城口县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城口县巴山镇等(4)个镇7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城口县巴山镇等(4)个镇7个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
2.工程地点:城口县周溪乡、咸宜镇、高燕镇、双河乡、龙田乡、葛城街道、北屏乡、巴山镇、高楠镇、左岚乡、沿河乡、河鱼乡、高观镇、厚坪乡、东安镇、治平乡、修齐镇、岚天乡。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城规资发〔2023〕48号) 。
4.资金来源:地票交易资金复垦成本 。
5.工程内容:项目拆除工程主要包括房屋拆除、院坝和地板拆除等 。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
4、本合同条款;
5、比选文件及其澄清、补充、答疑文件;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标准和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及资料;(如果有)
9、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11、保险合同;
12、质量保修书;
13、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14、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洽商、签证、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城口县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2023年 5 月 8 日 比选结果,由乙方承建 施工任务。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由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质量、工程量清单单价等方式承包施工。为此,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项目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实施规模:
(四)工程内容:
第二条 工程工期
(一)开工日期: 20 年 月 日
(二)竣工日期: 20 年 月 日
(三)合同工期:本合同工期为 日历天。从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 日历天(含不可预见因素导致不能施工的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并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资料。
除甲方、监理方共同认定的允许工程延期时间外,工程每延期1天竣工,乙方向甲方交延期竣工损失费1000元,且工程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天。若延期超过20天,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已完工合格工程量结算单价的70%与乙方办理工程款结算,乙方无条件自行撤离施工现场。
第三条 合同价款
(一)本项目工程合同总价为 元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结算时工程量清单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二)工程量及质量技术要求
详见工程结算单价表及施工单体图。
(三)甲方提供的规划设计图与工程量不一致时,以本合同工程结算单价表约定的工程量为准。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验收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建设规范要求为依据。
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
(一)乙方必须按本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设计图及工程量和质量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隐蔽工程未经现场监理和甲方代表检查验收合格,乙方不得随意覆盖或隐蔽,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返工,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隐蔽工程必须要现场照片。
3、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建筑规范施工、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偷工减料,情节严重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条 设备
为确保工程正常施工,乙方必须自行配备项目施工所需的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配置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安全保护器材,设立安全警示牌,并设专职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三)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四)工程开工前,乙方为建设项目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者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人员(含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五)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公安机关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的人身和施工现场的群众财产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全部承担因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施工现场群众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必须严格控制火工品,遵守有关火工品的管理制度,严禁私藏火工品,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七)乙方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和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0〕158号)。费用在签定施工合同中加入,招标报价及单价中不体现,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第七条 双方职责及义务
(一)甲方
1、负责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工程实施方案、规划设计图、单体图;
2、负责对乙方施工测量、施工放线进行复测;
3、负责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4、负责组织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5、项目竣工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初步验收;
6、组织施工现场测绘,收集竣工验收资料,协助工程承包单位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7、牵头做好施工现场协调管理工作;
8、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故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延期付款时间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利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建筑行业安全质量技术标准,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尊重和服从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若不按建筑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未能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除限期整改外,还必须向甲方缴罚金,每次缴罚金标准为(人民币)= 1000×2n-1元(n为出现次数)。
2、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和施工范围内的用水、用电、施工便道及临时设施的修建。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3、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半成品需求、用水、用电等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批并报甲方备案。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在各标段工期均为90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并确定每个月的工程进度和应完成的具体工程量;若乙方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工程进度计划和具体工程量,甲方将按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4、本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相应的上岗证及特殊工种原件应报甲方备案,现场管理人员应与提供的上岗证件名单相一致。
5、不得将本工程或其中的单项工程部分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6、工程上道工序完成后,将其自检资料、质检资料以及相关技术资料送工程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7、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标示牌应注明项目工程施工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检验制度)。
8、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缺陷修复,直至验收合格。
9、每月25日前向总监理工程师报送当月工程进度和次月工程进度计划。
10、负责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经查实乙方有拖欠民工工资与材料费用的情况,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代扣后支付民工工资并向甲方缴纳违约金2000元/次;因拖欠民工工资导致发生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谐事件的,向甲方缴纳违约金5000元/次,并将该拖欠行为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列入企业不良记录。各标段必须订制统一的做混凝土工程用的模版,如果没有制着统一的模版罚款2000.00元人民币。做混凝土路面及压顶工程时必须拉线施工,用统一模版械,如果违反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0人民币。做浆砌石工程必须拉线施工,如果违反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0人民币。
12、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对已完工的各类建构筑物,在交付验收前负责保护并清理好场地。
1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4、在施工过程中,整理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工程完工时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确保通过城口县气象局组织的竣工验收。
15、在履行本合同中,如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应由乙方独立处理,并承担责任。
16、乙方认可并接受甲方采用的收取违约金作为乙方督促的管理方式,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17、乙方按甲方要求组织专业房屋主体拆除队伍(主体房屋拆除人员必须经过乙方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报甲方备案。经甲方、监理、乡镇村社代表发现在主体房屋拆除时拆除人员未在甲方备案人员中发现一次处罚金2000.00人民币。
18、若经甲方、监理、乡镇村社代表发现第三次主体房屋拆除人员未在甲方备案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已完工合格工程量结算单价的70%与乙方办理工程款结算,乙方无条件自行撤离施工现场。
19、改项目地类平整工程在同工同酬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当地农民工。
第八条
不作调整。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保证金退还方式
1、该项目经县级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2.“按照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0%;
竣工验收前,工程直接费用最多支付合同总价的80%,办理完竣工结算可支付合同总价的90%,财政评审或竣工决算审计后可支付合同总价的97%,工程质保期结束后拨付余下3%的质保金。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的支付(除代扣支付民工工资外)一律通过乙方开户银行转账支付。
(四)工程结算:本合同工程完工时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以甲方和工程监理人员现场验收的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工程款;增减项目工程量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施工单位不得以组价不当或施工期间市场行情变动为理由而提出异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
1、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
2、故意拖延支付工程款和尾款的时间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限一个月以上。
3、工程完工后,故意拖延时间,不予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
甲方出现以上行为之一,除全额支付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相应工程款外,另向乙方赔偿违约损失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
1、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
2、恶意拖延工期,连续两个月不能够完成月工程进度计划;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工程内容,不按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范围施工;
4、超过合同工期20天后工程仍不能完工交付验收;
5、不按建筑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存在较大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6、将工程整体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和自然人的。
乙方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全额扣留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对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按本项目中标修正后的结算价格的70%办理工程结算;乙方自行撤离现场,并向甲方赔偿违约损失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开始生效,保修期满且工程款支付完毕后自行终止。
(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方肆份、承包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发包方: (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 承包方 : (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经 办 人: (签字) 经 办 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一、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格式)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嬚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 (盖公章) 乙方单位: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二、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 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合同项下承包人完成的所有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但因管理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以及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保修范围。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限(下列保修最低年限一律用大写填写,如有改动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如下:
1、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 年;
2、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 (单位全称) (盖公章) 承包人:(单位全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到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下载领取
图纸详见到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下载领取
按现行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执行
目 录
一、商务部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如果有)
二、资格审查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比选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三)信誉要求
(四)项目管理机构
(五)其他资料
(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三、投标函部分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资料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比选响应文件
商务部分
比选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商务部分封面须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章)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比选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部分
比选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比选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三)信誉要求
(四)项目管理机构
(五)其他资料
(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响应人名称: (公章)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比选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比选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比选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正面) |
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反面) |
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正面) |
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反面) |
(二)比选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比选响应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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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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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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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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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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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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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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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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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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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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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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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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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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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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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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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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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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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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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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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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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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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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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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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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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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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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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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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誉要求
按第二章“比选响应人须知”提供信誉承诺等资料
(四)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社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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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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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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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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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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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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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合同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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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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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标的承诺书
(项目业主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 ;注册证号码: 。
承诺中标后该项目经理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单位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经查实项目经理被禁标我单位自动失去中选资格,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我单位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3年 月 日
(五)其他资料
按第二章“比选响应人须知”要求提供资料
(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 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式)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或在建工程;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
4.若有违法失信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6.自愿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将信用承诺信息纳入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各级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城口县相关行业监督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公司负责。
比选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比选响应文件
投标函部分
比选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发包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该工程项目经理为 。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响应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 (其他补充说明)。
比选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姓名: |
|
2 |
工期 |
天数:日历天 |
|
|
|
|
|
比选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响应人名称: (公章)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比选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比选 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比选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响应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正面) |
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反面) |
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正面) |
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反面) |
(三)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