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龙田乡部分项目结余资金调整的公示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城口县财政局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 关于同意龙田乡部分项目结余资金调整使用的复函》(城乡振函〔2023〕171号)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
区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9222975;
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23-59210532;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示期:2023年9月18日
附件:《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城口县财政局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 关于同意龙田乡部分项目结余资金调整使用的复函》(城乡振函〔2023〕171号)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8日
城乡振函〔2023〕171号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城口县财政局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
关于同意龙田乡部分项目结余资金调整使用的复函
龙田乡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调整城口县2022年龙田乡项目结余资金的函》(龙田府函〔2023〕78号)收悉,经2023年9月14日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将城财发〔2021〕967号、城财发〔2022〕149号、城财发〔2022〕339号、城财发〔2022〕211号、城财发〔2022〕417号等文件安排给龙田乡12个项目的结余资金313938.72元用于城口县2023年龙田乡露地蔬菜产业提升基地项目。
请严格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等相关管理办法抓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项目库建设管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做好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管护,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复函。
附件:1.龙田乡部分项目结余资金明细表
2.龙田乡结余资金调整使用项目明细表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城口县财政局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