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收回以前年度部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城口县财政局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收回以前年度部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城委农办〔2023〕57号)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
区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9222975;
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23-59210532;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示期:2023年9月22日
附件:《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城口县财政局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收回以前年度部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城委农办〔2023〕57号)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22日
城委农办〔2023〕57号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关于下达收回以前年度部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复兴街道办事处、高观镇人民政府、庙坝镇人民政府、坪坝镇人民政府、高燕镇人民政府、高楠镇人民政府、岚天乡人民政府、蓼子乡人民政府、周溪乡人民政府、鸡鸣乡人民政府、双河乡人民政府、左岚乡人民政府,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城口县2021年咸宜镇李坪村二、四社产业公路硬化工程》(咸宜府函〔2023〕68号)、《城口县2022年咸宜镇居民聚居点生态宜居提升(一期)项目》(咸宜府函〔2023〕68号)《城口县2022年咸宜镇双桥安置点后续扶持茶叶加工坊建设项目》(咸宜府函〔2023〕68号)《城口县2022年消费帮扶品牌项目》(城乡振函〔2023〕91号)《城口县2022年脱贫人口医保资助项目》(城乡振函〔2023〕91号)《城口县2022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城乡振函〔2023〕125号)《城口县2022年技能培训项目》(城乡振函〔2023〕128号)《城口县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城乡振函〔2023〕129号)要求,我县共收回以前年度部分财政衔接资金947.860391万元。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决定收回以上947.860391万元财政衔接资金并重新安排,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分管县领导审定,现将项目计划下达(具体详见附件)给你单位。
一、下达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一)安排“渝快助农贷”风险补偿金80.660391万元。支持重庆农商行城口支行为有意愿发展产业的农户开展“渝快助农贷”贷款,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实施并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二)安排城口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55万元。支持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小额信用贷款,其中,重庆农商行城口支行45万元、邮储银行城口支行10万元。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实施并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三)安排城口县2023年复兴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示范项目150万元。用于复兴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由复兴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县委宣传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四)安排城口县2023年高观镇场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30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建设,由高观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委宣传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五)安排城口县2023年庙坝镇桥北街安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60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建设,由庙坝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委宣传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六)安排城口县2023年坪坝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示范项目50万元。用于坪坝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由坪坝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委宣传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七)安排城口县2023年岚天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示范项目30万元。用于岚天乡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由岚天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委宣传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八)安排城口县2023年蓼子乡肖家院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40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建设,由蓼子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委宣传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九)安排城口县2023年周溪乡官田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40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建设,由周溪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委宣传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十)安排城口县2023年高观镇施礼村二社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续建)48万元。用于施礼村2社道路硬化建设,由高观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交通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十一)安排城口县2023年高燕镇青山村1、3组等产业路拓宽项目40万元。用于支持青山村产业路改扩建建设,由高燕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交通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十二)安排城口县2023年高楠镇丁安村生态茶园配套基础建设工程50万元。用于支持新建生产步道、安全护栏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由高楠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委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十三)安排城口县2023年蓼子乡农村环境整治项目6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由蓼子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住房城乡建委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十四)安排城口县2023年鸡鸣乡农村环境整治项目5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由鸡鸣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住房城乡委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十五)安排城口县2023年双河乡天星村乡村旅游项目142万元。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房屋收储并改造提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村集体增收。由双河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文化旅游委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十六)安排城口县左岚乡左岸村4社产业路硬化项目22.2万元。用于支持产业路建设,由坪坝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交通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二、项目资金监管要求
(一)落实好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谁实施、谁负责”原则,业主单位是实施主体,负责对衔接资金及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要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切实加强常态化监管,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监管,切实履行资金项目监管主体责任。
(二)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项目归口管理责任,切实履行项目申报审查、项目实施、公示公告、验收、档案管理和项目绩效评价等监管指导责任。
(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城口县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城财发〔2022〕366号)等衔接资金管理有关制度规定,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精准。规范项目调项程序,原则上调整项目和结余项目资金一律收回国库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四)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部门审查、县审定”基本程序,精准谋划、科学论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切实扣好扣紧资金分配“第一颗扣子”。
(五)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严格落实衔接资金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前设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严格落实项目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对管理好的实行奖补,对管理差的扣减预算安排,切实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
(六)限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计划下达后30日内启动实施,单个项目原则上必须在当年度实施完毕,确需跨年度的应在12个月内实施完毕,收到验收申请后1个月内完成检查验收,竣工结算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保当年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
(七)建立完善补助资金直达制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统筹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与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效衔接,所有直接兑付到户到人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严禁资金层层转拨,实现资金绩效明显提高。
(八)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两个一律”要求,严格执行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的通知》(城乡振发〔2021〕25号)要求,县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对年度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完成情况予以公告,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九)加强资金项目资产管理。按照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重庆市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城乡振发〔2021〕43号)要求,以资金为主线,以项目为载体,及时做好确权登记,建立项目台账,分类处理,明确并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持续发挥效益。
(十)及时规范完善项目档案资料。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城乡振发〔2021〕28号)要求,围绕项目申报入库、项目实施、资金支付、公示公告、绩效管理、项目后续运营管护及资产管理等方面,完善项目前期程序、实施方案、项目招采、合同订立、承包单位、公示公告、监督管理、验收、结(决)算、资金支付、绩效目标、资产管护等基本要素,形成“专人负责、全程收集、县乡一致,一项一档、分类存放、长期保存”的档案管理模式,使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和实施后的各个环节都有据可查。
(十一)扎实做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录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将项目库维护、立项、实施等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做到资金安排与项目实施匹配,确保信息录入及时、数据真实准确、逻辑关系严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此页无正文)
附件:1.城口县收回以前年度财政衔接资金明细表
2.城口县收回以前年度部分衔接资金重新安排计划明细表
中共城口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城口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
城口县收回以前年度财政衔接资金明细表 | ||||||||
序号 | 单位 | 申请退回资金来源 | 申请退回事项 | 年度 | 预算金额(万元) | 收回金额(万元) | 上级文号 | 资金性质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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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3.73 | 947.860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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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咸宜镇 | 咸宜府函〔2023〕68号 | 城口县2021年咸宜镇李坪村二、四社产业公路硬化工程 | 2021 | 210 | 41.6 | 城财发〔2022〕220号 | 中央衔接资金 |
2 | 咸宜府函〔2023〕68号 | 城口县2022年咸宜镇居民聚居点生态宜居提升(一期)项目 | 2022 | 225 | 7.1843 | 城财发〔2022〕220号 | 市级衔接资金 | |
3 | 咸宜府函〔2023〕68号 | 城口县2022年咸宜镇双桥安置点后续扶持茶叶加工坊建设项目 | 2022 | 200 | 9.8764 | 城财发〔2021〕967号 | 中央衔接资金 | |
4 | 县乡村振兴局 | 城乡振函〔2023〕91号 | 城口县2022年消费帮扶品牌项目 | 2022 | 60 | 36 | 城财发〔2022〕211号 | 县级衔接资金 |
5 | 城乡振函〔2023〕91号 | 城口县2022年脱贫人口医保资助项目 | 2022 | 330 | 2.704 | 城财发〔2022〕417号 | 市级衔接资金 | |
6 | 城乡振函〔2023〕125号 | 城口县2022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 2022 | 808.73 | 193.133691 | 城财发〔2021〕967号 | 中央衔接资金 | |
7 | 城乡振函〔2023〕128号 | 城口县2022年技能培训项目 | 2022 | 300 | 0.992 | 城财发〔2021〕967号 城财发〔2022〕211号 | 中央衔接资金 | |
8 | 城乡振函〔2023〕129号 | 城口县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 | 2020年前 |
| 656.37 | 城财发〔2017〕273号 城财发〔2019〕523号 | 市级衔接资金、国家扶贫专项资金、水利部定点扶贫专项资金、国开行捐赠资金 |
附件2
城口县收回以前年度部分衔接资金重新安排计划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任务 | 建设性质 | 实施地点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 | 实施单位 | 时间进度安排 | 本次下达财政资金 | 资金性质 | 是否入库 | ||
主管部门 | 业主单位 | 实施年度 | 完工年度 | |||||||||||
合计 |
|
|
|
|
|
|
|
| 947.860391 |
|
| |||
1 | “渝快助农贷”风险补偿金 | 产业发展 | 用于“渝快助农贷”风险补偿金,有意愿发展产业农户贷款。 | 新建 | 25个乡镇(街道) | 解决农户发展产业贷款难,促进农户产业发展。 | 有意愿发展产业的农户直接参与,促进产业发展。 | 县乡村振兴局 | 县乡村振兴局 | 2023年 | 2023年 | 80.660391 | 收回衔接资金 | 新增 |
2 | 城口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 | 产业发展 | 重庆农商行城口支行45万元、邮储银行城口支行10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业务。 | 新建 | 25个乡镇(街道) | 解决脱贫群众贷款难问题,促进产业发展。 | 脱贫群众直接参与,促进产业发展。 | 县乡村振兴局 | 县乡村振兴局 | 2023年 | 2023年 | 55 | 收回衔接资金 | 新增 |
3 | 城口县2023年复兴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示范项目 | 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 打造阵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点,形成集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乡村文化振兴示范及创新于一体的群众性教育服务平台,“一站式”实现理论宣讲、思政工作、志愿服务、便民利民等多种功能。 | 改扩建 | 城口县复兴街道太和社区 | 以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为主题,开展理论宣讲、环境整治、邻里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先进典型,筑牢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 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综合体示范点建设,“一站式”实现理论宣讲、思政工作、志愿服务、便民利民等多种功能,宣传教育引导群众。 | 县委宣传部 | 复兴街道办事处 | 2023年 | 2023年 | 150 | 收回衔接资金 | 新增 |
4 | 城口县2023年高观镇场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易地扶贫搬迁后扶 | 打造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形成集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乡村文化振兴示范及创新于一体的群众性教育服务平台,“一站式”实现理论宣讲、思政工作、志愿服务、便民利民等多种功能。 | 改扩建 | 城口县高观镇高观社区 | 以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为主题,开展理论宣讲、环境整治、邻里互助等服务活动,培育先进典型,筑牢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安置点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 推动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站式”实现理论宣讲、思政工作、志愿服务、便民利民等多种功能,宣传教育引导安置点群众。 | 县委宣传部 | 高观镇人民政府 | 2023年 | 2023年 | 30 | 收回衔接资金 | 新增 |
5 | 城口县2023年庙坝镇桥北街安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 打造阵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形成集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乡村文化振兴示范及创新于一体的群众性教育服务平台,“一站式”实现理论宣讲、思政工作、志愿服务、便民利民等多种功能。 | 改扩建 | 城口县庙坝镇庙坝社区 | 以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为主题,开展理论宣讲、环境整治、邻里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先进典型,筑牢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 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综合体示范点建设,“一站式”实现理论宣讲、思政工作、志愿服务、便民利民等多种功能,宣传教育引导群众。 | 县委宣传部 | 庙坝镇人民政府 | 2023年 | 2023年 | 60 | 收回衔接资金 | 新增 |
6 | 城口县2023年坪坝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示范项目 | 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 打造阵地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点,形成集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乡村文化振兴示范及创新于一体的群众性教育服务平台,“一站式”实现理论宣讲、思政工作、志愿服务、便民利民等多种功能。 | 改扩建 | 城口县坪坝镇新华村 | 以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为主题,开展理论宣讲、环境整治、邻里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先进典型,筑牢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 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综合体示范点建设,“一站式”实现理论宣讲、思政工作、志愿服务、便民利民等多种功能,宣传教育引导群众。 | 县委宣传部 | 坪坝镇人民政府 | 2023年 | 2023年 | 50 | 收回衔接资金 | 新增 |
7 | 城口县2023年岚天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示范项目 | 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 打造阵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点,形成集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乡村文化振兴示范及创新于一体的群众性教育服务平台,“一站式”实现理论宣讲、思政工作、志愿服务、便民利民等多种功能。 | 改扩建 | 城口县岚天乡岚溪村 | 以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为主题,开展理论宣讲、环境整治、邻里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先进典型,筑牢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 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综合体示范点建设,“一站式”实现理论宣讲、思政工作、志愿服务、便民利民等多种功能,宣传教育引导群众。 | 县委宣传部 | 岚天乡人民政府 | 2023年 | 2023年 | 30 | 收回衔接资金 | 新增 |
8 | 城口县2023年蓼子乡肖家院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易地扶贫搬迁后扶 | 打造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形成集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乡村文化振兴示范及创新于一体的群众性教育服务平台,“一站式”实现理论宣讲、思政工作、志愿服务、便民利民等多种功能。 | 改扩建 | 城口县蓼子乡天池村 | 以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为主题,开展理论宣讲、环境整治、邻里互助等服务活动,培育先进典型,筑牢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安置点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 推动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站式”实现理论宣讲、思政工作、志愿服务、便民利民等多种功能,宣传教育引导安置点群众。 | 县委宣传部 | 蓼子乡人民政府 | 2023年 | 2023年 | 40 | 收回衔接资金 | 新增 |
9 | 城口县2023年周溪乡官田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易地扶贫搬迁后扶 | 打造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形成集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乡村文化振兴示范及创新于一体的群众性教育服务平台,“一站式”实现理论宣讲、思政工作、志愿服务、便民利民等多种功能。 | 改扩建 | 城口县周溪乡青坪村 | 以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为主题,开展理论宣讲、环境整治、邻里互助等服务活动,培育先进典型,筑牢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安置点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 推动置点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站式”实现理论宣讲、思政工作、志愿服务、便民利民等多种功能,宣传教育引导安置点群众。 | 县委宣传部 | 周溪乡人民政府 | 2023年 | 2023年 | 40 | 收回衔接资金 | 新增 |
10 | 城口县2023年高观镇施礼村二社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续建) | 乡村建设行动 | 硬化施礼村2社道路0.48公里,其中包含边沟、堡坎。 | 续建 | 高观镇施礼村 | 通过项目实施,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为群众带来便利方便群众出行,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 一、群众参与:20人参与前期项目确定会议、决议,20人参与入库项目的选择,4人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等。二、利益联结机制:提供就业岗位1个,增加工资性收入3000元/人•年。 | 县交通局 | 高观镇人民政府 | 2023年 | 2023年 | 48 | 收回衔接资金 | 新增 |
11 | 城口县2023年高燕镇青山村1、3组等产业路拓宽项目 | 产业发展 | 对青山村1组大梁子至田祝垭约2公里产业路部分路段拓宽;对青山村3组钱家至1组大梁子产业路部分路段新建挡墙约250m³,加装护栏约50米;对菜坝道路加铺盖板边沟约110米,修建混凝土边沟墙约80m³等 | 改扩建 | 高燕镇青山村1组、3组等 | 改善交通条件,直接带动约18户人发展种养殖业,促进产业发展。 | 脱贫群众直接参与项目讨论、决策等,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在产业基础设施扩建过程中务工,增加务工收入。 | 县交通局 | 高燕镇人民政府 | 2023年 | 2023年 | 40 | 收回衔接资金 | 新增 |
12 | 城口县2023年高楠镇丁安村生态茶园配套基础建设工程 | 产业发展 | 在高楠镇丁安村生态茶园建设生产步道长1.6公里,临边路段安全护栏350米、修建挡墙360立方,硬化茶园入口作业平台600平方,并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最终设计为准)。 | 改扩建 | 高楠镇丁安村 | 项目实施可带动周边部分群众约5人就近务工增收,80元/人/天,方便采茶。 | 10人参与前期项目确定会议、决议,5人参与入库项目的选择,3人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等。方便丁安群众75户319人到生态茶园进行茶叶采摘和茶树维护。 | 县农业农村委 | 高楠镇人民政府 | 2023年 | 2023年 | 50 | 收回衔接资金 | 是 |
13 | 城口县2023年蓼子乡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 乡村建设行动 | 整治道路边沟、背坎2000余米,安防,治理道路边坡滑坡约500平方等。 | 新建 | 蓼子乡兴和社区、明安村等 | 通过整治道路边沟及背坎,保障行人及车辆安全,解决雨天行车安全隐患,方便群众出行,受益群众约13000余人,其中脱贫户约2000余人。 | 群众参与:200余人参与前期项目确定会议、决议,参与入库项目的选择,社区两委以及监察监督员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等。利益联结机制:为周边群众提供就业岗位20余个,增加工资性收入1.2万元/人•年。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蓼子乡人民政府 | 2023年 | 2023年 | 60 | 收回衔接资金 | 新增 |
14 | 城口县2023年鸡鸣乡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 乡村建设行动 | 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对房前屋后进行规范,整治院坝、污水管网、阴阳二沟、垃圾处置等,改造庭院环境等。 | 新建 | 鸡鸣乡 | 改善群众生活条件,3000多人受益。 | 16名群众代表参与项目前期决议,4人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改善群众生活条件,3000多人受益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鸡鸣乡人民政府 | 2023年 | 2023年 | 50 | 收回衔接资金 | 是 |
15 | 城口县2023年双河乡天星村乡村旅游项目 | 产业发展 | 集体经济组织房屋收储并改造提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村集体增收。具体建设内容以设计为准。 | 新建 | 双河乡天星村 |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发展乡村旅游发展,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集体经济增收。 | 一、群众参与:群参与前期项目确定会议、决议,7人参与入库项目的选择,4人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等。 | 县文化旅游委 | 双河乡人民政府 | 2023年 | 2023年 | 142 | 收回衔接资金 | 新增 |
16 | 城口县左岚乡左岸村4社产业路硬化项目 | 产业发展 | 硬化左岸村4社产业路1.2公里。 | 改扩建 | 左岚乡左岸村 | 方便群众产业发展和生产生活,有利于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同时为左岚今后发展乡村旅游打下坚实的基础。 | 群众参与:9人参与前期项目确定会议、决议,7人参与入库项目的选择。项目实施群众可以参与务工,增加收入500-1000元;项目建成后便于群众出行,便于发展产业。 | 县交通局 | 左岚乡人民政府 | 2023年 | 2023年 | 22.2 | 收回衔接资金 | 新增 |
2023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