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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642H/2021-00010 [ 发文字号 ] 渝扶组办发〔2020〕7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 2020-02-11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城口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和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和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帮扶单位:

现将《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和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207号)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遵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将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绝不能泄了气,断了线,忘了事。


         城口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渝扶组办发〔20207


关于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期间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和脱贫攻坚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头等大事,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做到“战疫”和“战贫”两不误。现就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和脱贫攻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患“新冠”肺炎贫困人口精准帮扶

1.采取适当方式慰问。区县扶贫部门和结对帮扶干部跟踪了解救治情况,对本人及家庭给予关心慰问,对隔离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当前生产生活具体困难,共渡难关。

2.及时提供临时救助。民政部门按低保标准2倍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直到患者出院为止(时间从确诊之日算起,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发放)。

3.适量发放防护用品。向所在村(社区)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提供适量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帮助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4.加强后续跟踪帮扶。将患者作为动态监测重点对象,逐户建立台账,符合建档立卡标准及时作为返贫人口给予重点帮扶,基本生活有困难、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

二、科学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帮扶服务

5.创新帮扶手段。帮扶干部原则上不采取入户帮扶方式,主要利用电话、短信、QQ、微信、慰问信等方式,开展“不见面”结对帮扶和服务工作,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有实效。

6.开展“五个一”帮扶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每位帮扶干部要向结对贫困户至少打一个电话,进行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所能及帮助购买或赠送一些防护用品(重点针对未脱贫人口),开展一次脱贫需求调查,制定一个脱贫增收计划,增强贫困户获得感。

7.关心帮助疑似和返乡隔离贫困户。帮扶干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疑似或返乡隔离贫困户进行沟通,关心询问身体状况和生活需求,开展心理疏导,督促落实不外出、不聚集、量体温、戴口罩等措施。所在镇村加强正面宣传,消除对隔离贫困户的恐慌与歧视,帮助解决隔离贫困户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8.整治人居环境。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动员贫困户自己行动起来,开展一次房前屋后大扫除,搞好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三、把促进贫困人口就业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9.开发用好公益性岗位。适度开发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特岗,农村交通、水利、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开复工项目以及一时难以开复工的看摊护院岗位,优先安排因疫情暂时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

10.发挥扶贫车间吸纳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作用。已建成的扶贫车间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程序报备后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不具备条件的扶贫车间积极做好原材料储备、人员组织等准备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村因地制宜加大扶贫车间建设力度,重点解决因疫情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

11.做好贫困人口返岗复工服务工作。摸底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意向、培训需求和企业复工、用工需求信息,加强劳务服务,协调解决交通出行等问题,帮助其有序返岗就业。引导企业通过线上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开展互联网招聘及远程面试,拓宽贫困人口就业门路。

12.探索开展网上培训。运用信息化手段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贫困人口远程网上培训,让贫困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学习就业技能和创业知识,提高培训效率。

四、帮助涉贫企业开工复产,提升产业扶贫实效

13.帮助涉贫企业恢复生产。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和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点对点”解决涉贫企业开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恢复生产经营,带动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发展。

14.帮助贫困户抓好春耕生产。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农资送货上门、产业发展指导员指导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等措施,帮助贫困户抓好春耕生产,确保不误农时。

15.深化消费扶贫。制定完善消费扶贫支持政策,引导当地企业、农民合作社、电商服务站,通过上门收购、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等方式,解决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运输难、销售难问题。加快推进消费扶贫专柜、消费扶贫生活馆等项目建设,以智能化、零接触提升消费扶贫实效。

16.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力度。开通扶贫小额信贷“绿色通道”,简化办理程序。鼓励贫困人口返乡创业,按标准提供扶贫小额信贷。对因疫情影响如期还贷的,经过银行机构合理评估和严格审查后,可办理续贷、展期,适当延长还款期限。

五、动员各方力量支持贫困地区贫困户疫情防控

17.用好中央定点帮扶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源。主动加强与中央有关单位和山东有关方面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援助。

18.发挥扶贫帮扶集团作用。组织发动成员单位为帮联乡镇(街道)筹措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通过机关食堂、农超对接、职工认购等方式解决贫困群众农产品销售问题。

六、深入分析评估和有效化解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

19.采取适当方式开展调查分析。采取电话了解、网上问卷、数据比对等方式,分析评估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重点关注目标任务完成、贫困人口增收预期、患病人员经济负担等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20.有序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编制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将扶贫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及时下达资金计划。开辟扶贫项目“绿色通道”,具备条件的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暂时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条件具备时抓紧开工,力争如期完工投用。

七、关心关爱基层一线扶贫干部

21.加强扶贫干部安全保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办公场所消毒防护,及时提供口罩、消毒液、身体检查等必要的服务保障,发挥好党员带头示范作用,落实应急值守要求,确保身心健康。

22.改进日常工作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工作手段,大力推行网上办公,减少实地进村入户。调研督导、会议培训、考核评估等一律延后进行,确有必要的采取书面调度、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进行。有疫情的乡镇、村社,扶贫工作队暂不进驻。

23.提供专属商业保险。市级为全市驻乡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属保险,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住院或身故的给予保险赔偿。

各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统筹协作,以更加积极主动的状态、更加精准有效的措施、更加从严从实的作风,坚定有力、毫不懈怠地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坚决打赢贫困地区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收官战。各区县的好做法、好经验、困难问题、工作建议等及时报市扶贫办。



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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