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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642H/2021-00008 [ 发文字号 ] 城扶组发〔2019〕2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 2019-03-25 [ 发布日期 ] 2019-03-26

城口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城口县2019年脱贫摘帽工作要点》的通知

城口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城口2019年脱贫摘帽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部分企业,有关单位:

《城口县2019年脱贫摘帽工作要点》已经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城口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2019325

城口县2019年脱贫摘帽工作要点


2019年是全县脱贫摘帽决战决胜之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为统揽,以坚决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主线,一手抓精准脱贫提质量,一手抓巡视整改补短板,切实把思想武装贯穿始终、把精准方略贯穿始终、把发现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党建引领贯穿始终、把责任履行贯穿始终,注重把精准到人头与统筹到区域结合起来、把激发内生动力与用好外部力量结合起来、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更加关注脱贫的稳定性,更加关注脱贫的质量,更加关注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和认可度,更加关注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廉洁安全,保持决战态势,坚定必胜信念,举全县之力,汇全民之智,下足绣花功夫,大力度高质量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围绕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一达标”验收标准,实现35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巩固好已脱贫户的脱贫成果。二是全面实现“村销号”目标。围绕贫困村“建八有、解八难”验收标准,全面实现9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退出(既包括80个已出列村成果巩固,也包括剩余10个贫困村脱贫销号),确保每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在5万元以上。三是全面达到“县摘帽”标准。围绕贫困县“三率一度”退出标准,全面实现整体脱贫摘帽,确保综合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以下,脱贫人口错退率、漏评率为0,群众满意度高于95%

二、强化思想武装,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

(三)开展专题培训。开展“学重要论述、强思想武装、促整改落实”专项行动。制定扶贫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开展扶贫分类培训,开展脱贫攻坚闭卷大考试,实现县级帮扶单位、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和村(社区)五职干部、第一书记培训、考试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四)开展专题研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编印《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口袋书”,全县扶贫干部人手一册。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必习内容,作为各级扶贫培训必修科目。扎实开展“脱贫摘帽,我们怎么办”大调研、大讨论。(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五)开展专题调研。围绕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2月至4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下基层、访深贫、促整改”活动,推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深入实施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县委书记遍访贫困村,各乡镇(街道)脱贫攻坚指挥长遍访联系乡镇(街道)行政村(农村社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遍访辖区贫困户,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要遍访所联系村的贫困户。(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三、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抓好脱贫攻坚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六)明确责任抓整改。严格落实“双组长”制和指挥长责任制,县委成立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11个专项工作小组,做到每项整改任务有一位县领导牵头,有一个工作班子负责,有一个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有一套整改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扶贫办、县委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七)聚焦问题抓整改。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建立健全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近期难以解决的问题逐项剖析,分阶段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举措,务实推进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深入研究制定系统解决方案,建立长效机制。注重举一反三、统筹推进,一并抓好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督查、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扶贫办、县委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八)突出实效抓整改。建立整改工作督查、通报、问责制度,建立完善工作调度制度,县级月调度、乡级周调度、村级日调度。开展蹲点“促改督战”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督办问责。将问题整改作为常态化督查巡查组督查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每月通报一次整改情况,确保10月底前各类问题整改全面“清零”。抓好巡视整改情况的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适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

四、强化目标导向,突出抓好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落细落实

(九)明确目标任务。围绕深入贯彻落实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和高质量实现年度脱贫摘帽目标,建立健全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和年度工作任务台账,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制定出台行业部门履行脱贫攻坚分工责任制,县级行业部门进一步完善本部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实化细化年度、季度、月度工作任务,实现项目化、清单化、网格化管理。强化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全过程管理,建立政策落实情况向基层反馈机制,做到上下一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十)签订目标责任书。谋划打好“春季行动、夏季比武、秋季决战、冬季决胜”四大战役,层层签订脱贫摘帽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压紧夯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十一)建立目标对账制。建立脱贫摘帽相适应的攻坚指挥体系,设立作战指挥室。建立专项工作推进制、每周问题会诊制、重大问题会商制,县脱贫攻坚办实行每月一调度,每月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级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对账检查,通报进展情况。坚持各乡镇(街道)、县级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县委、县政府进行脱贫攻坚专项述职制度。(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扶贫办、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五、坚持精准施策,着力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突出问题

(十二)实施问题排查整改行动。针对当前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摸清底数,逐项整改落实。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县扶贫办等行业部门要分别组织专门的队伍,针对未脱贫户、已脱贫户、临界对象在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通讯用电、兜底保障、就业培训、危房改造、交通出行、安全饮水、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核查,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县扶贫办)

(十三)实施危房改造动态清零行动。出台简便易行的农村危房鉴定操作办法,全面开展贫困户危房鉴定工作,出具鉴定书,建立危房台账,实施精细化管理,经得起检验。加大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力度,全面消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养人员、低保户三类重点对象存量D级危房。加大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力度,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户。(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

(十四)实施特色扶贫产业提升工程。深化实施“七大农业产业扶贫行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一村一品、一户一业”格局,实现贫困户户均净增收3000元以上。大力推进乡村旅游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建成厚坪龙盘、巴山坪上等集群片区,启动河鱼两扇门、周溪九龙坪、北屏太平等集群片区建设,让贫困群众共享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成果。组建县级产业扶贫专家组,指导各地以“山地农业、山地旅游”为主导,因地制宜发展壮大一村一品,新增规模化产业扶贫基地50个。建立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现产业覆盖在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达到100%。大力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和电子商务扶贫行动,扩大消费扶贫,开展“以购代扶”“以销帮扶”活动,真正让贫困群众的农副产品销得出、卖得好。(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扶贫办)

(十五)实施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工程。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贫政策,健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精准对接信息平台,强化劳务输出共需精准对接,增加贫困户务工收入。实施技能脱贫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雨露技工、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劳务经纪人培训,增强培训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有意愿、有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探索建立“扶贫车间”“扶贫农庄”“扶贫超市”“扶贫基地”“扶贫工程队”等新型就业扶贫模式。统筹管理扶贫公益性岗位,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新增公益性岗位400个。加大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支持力度,引导各类人员到贫困乡村创业。(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扶贫办)

(十六)实施生态扶贫提质增效行动。加大生态工程建设、保护修复力度,巩固35.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增加贫困人口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实现生态改善和脱贫双赢。大力助推特色经果林、生态旅游康养等生态产业。大力开发生态公益岗位2900个,帮助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贫困人口参与生态管护工作。组建营造林专业合作社10个,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十七)实施教育扶持控辍保学行动。统筹落实好教育资助政策,建好用好贫困家庭学生大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精准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确保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确保九年义务教育贫困家庭身体正常、应该上学的适龄儿童都能上学,不因贫失学辍学。落实贫困家庭特殊儿童送教上门等帮扶措施。解决好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学生就学和生活等问题。全面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大各类教育政策、项目、经费等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县教委)

(十八)实施健康扶贫分类救助行动。落实好贫困人口‘六重医疗保障’政策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便民惠民措施,确保贫困户家庭患者能看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加大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资助力度,确保全员参保。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真正为贫困人口提供更便捷的防病治病服务,防止出现因病愁吃愁穿。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等分类救治,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配备合格医生,实现乡镇卫生院、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十九)实施综合保障兜底行动。强化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明确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好优抚对象、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孤困儿童、残疾人关心关爱和生活保障。强化贫困残疾人扶贫脱贫,聚焦农村贫困家庭中的“一户多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制定实施特殊帮扶措施。建设区域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确保全县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35%。(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县扶贫办)。

(二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工程。严格按照中央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确保限时、妥善、有效完成整改工作,做到措施能落地、整改生效、检验能过关。坚持同步谋划落实搬迁举措和后扶措施,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和规范标准,严守贫困户住房建设面积和自筹资金底线,全面完成国家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标注的搬迁贫困户搬迁任务。对深度贫困、无力建房的特殊建卡贫困户,采取“兜底”搬迁,实施“交钥匙”工程,实现“零负担”拎包入住。继续做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农房收益权整宗收储工作。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设立扶贫岗位,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稳步推进集中安置示范点建设,加强安置区管理和服务,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让搬迁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六、强化聚焦聚力,扎实推进深度贫困乡村脱贫攻坚

(二十一)加大倾斜力度。加大扶贫资金项目和政策举措向深度贫困乡村倾斜的力度。深化落实“定点包干制”,充实配强驻村工作队。统筹落实市县两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为2个市级深度贫困乡落实专项补助资金3000万元。支持深度贫困乡村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消费扶贫等活动。加大教育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将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深度贫困乡村。加强深度贫困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用地需求保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委、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扶贫办、人行城口支行、县医保局,相关乡镇党委政府)

(二十二)加快项目进度。全面开展2个市级深度贫困乡、3个县级深度贫困乡、30个产业薄弱村和20个深度贫困村脱贫项目启动、推进、见效等情况清理,健全项目建设进度台账,建立跟踪监测评估机制,实行项目建设情况“季报告”“季通报”,确保规划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年度项目完成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级相关部门,相关乡镇党委政府)

(二十三)开展分析研判。对前期深度贫困乡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深入分析,针对制约深度贫困乡村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摸底排查,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逐一对账销号。(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级相关部门,相关乡镇党委政府)

(二十四)加强经验交流。搭建深度贫困乡村工作交流平台。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深度总结报道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深度贫困乡村脱贫攻坚现场经验交流会。(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相关乡镇党委政府)

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五)开展交通扶贫大攻坚。加大“四好农村路”和普通干线公路建设,积极畅通内部“毛细血管”,全面完成902公里通组公路通达工程,全面实施1251公里通组公路通畅工程,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通畅率100%。加快推进44公里普通干线公路续建工程和156公里新建工程。扎实抓好公路管养,全面推进“路长制”工作,加大水毁、地灾、危隧、危桥整治力度,完成公路防护栏500公里。全面提升交通服务能力,完成县城二级客运站、5个乡镇客运站和20个农村招呼站建设任务,实现行政村农客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二十六)开展水利扶贫大攻坚。加快建设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大力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提升2万余人饮水安全,确保供水保证率达95%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8%,确保所有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二十七)开展电力通信扶贫大攻坚。加快实施农网改造升级,新(改)建10千伏线路128千米、低压线路172千米,新增配变45台、容量8100千伏安。实施高速通信网络建设工程,新建基站300个、光纤网络600皮长公里,新增光纤用户1500户,实现全县9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70%以上的人口聚居自然村光纤网络和4G网络覆盖。降低贫困群众通信资费。2个市级深度贫困乡全部建成“互联网小镇”。(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国网城口分公司)

(二十八)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攻坚。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清洁等专项行动,完善村庄保洁机制,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贫困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93%以上。有序推进以“厕所革命”为重点的户貌整治,确保所有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有独立的卫生厕所。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

八、强化群众主体,全面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二十九)深入推进思想教育行动。出台《深入开展扶志扶智工作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开展“铭记党恩、主动脱贫”面对面扶志教育活动。用好农村“一站一室一广场”文化资源设施,发挥好“村村响”工程、农村文化墙、宣传公示栏等阵地作用。以农村小组为单元,开展微宣讲,实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以村(社区)为单元,发挥好农民讲习所、夜校、院坝龙门阵作用,每季度实现所有农户扶贫政策宣传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委)。

(三十)深入推进文化惠民行动。扎实开展文化扶贫“六大攻坚工程”“三建六送行动”。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级率达到100%。推进一批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快促进乡村文化与旅游、农业、生态、扶贫结合,打造一批特色乡村文化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县农业农村委)。

(三十一)深入推进典型示范行动。组建县级脱贫摘帽宣讲队,广泛开展“身边的脱贫故事”微访谈,组织脱贫户、致富带头人、帮扶干部等先进典型开展巡回宣讲,实现25个乡镇(街道)、有扶贫任务的村(社区)宣讲全覆盖。建立完善脱贫荣誉制度,继续开展“脱贫光荣户”等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改进帮扶方式,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大力倡导多劳多得,激励引导贫困群众广泛参与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

(三十二)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广泛开展乡村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行动。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倡导“诚信扶贫、诚信脱贫”,建立扶贫领域失信人员名单。健全完善脱贫攻坚“红黑榜”,积极开展扶贫普法和舆情引导应对工作,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约束引导作用。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加强对农村婚丧礼俗的宣传引导,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大操大办违规敛财婚丧礼俗的行为。(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九、强化社会动员,强力推进各方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三十三)健全机制保障。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政策措施,实化深化山东临沂-重庆城口鲁渝东西扶贫协作,健全两地互访机制,建立扶贫协作工作台账,定期对账,促进工作落实。健全与水利部定点扶贫单位工作对接机制,签订定点扶贫责任书,召开水利部定点扶贫单位座谈会。压实县级帮扶单位责任,每月召开一次帮扶单位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会议,每月开展一次帮扶村支部连线活动。进一步强化帮扶责任人责任,各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2次深入到帮扶对象家中开展帮扶活动,“冬季决胜”全力迎检阶段每月至少4次以上深入到帮扶对象家中开展帮扶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帮扶责任人满意度调查,并强化结果运用。强化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统筹管理,建立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双向反馈机制。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县扶贫办、县级各帮扶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三十四)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鲁渝扶贫协作项目谋划储备,建立扶贫协作滚动项目库。深入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重点突出产业帮扶、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写作,并向贫困村延伸。加大干部双向挂职、人才双向交流力度,精心选派一批乡镇、村社干部到对口帮扶的山东省临沂市县挂职锻炼。加大援助资金拨付力度,确保及时拨付到位。加大水利部定点扶贫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做好挂职干部服务工作,总结宣传定点扶贫工作经验。深入实施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活动。(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县扶贫办,相关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三十五)精准倾斜深贫。精准聚焦深度贫困乡村脱贫攻坚,鲁渝扶贫协作、水利部定点扶贫资金项目和人员力量向深度贫困乡村倾斜。持续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对口帮扶工作,通过产业发展、对接市场、安置就业、医疗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相关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三十六)创出特色典型。健全市级扶贫集团结对帮扶制度,落实好市级单位选派驻乡驻村干部工作,实现市级扶贫集团成员单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全覆盖。优化区县对口帮扶机制,重点推进产业基地、招商引资等协同互动。创新完善农村“三留守”群体特殊关爱帮扶体系。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公益扶贫。持续深化社会组织扶贫,扎实开展扶贫接力志愿服务行动等。用活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精心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大力倡导志愿帮扶,成立乡贤联谊会,真正发挥好新乡贤作用。将消费扶贫纳入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委、县扶贫办、县工商联、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十、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把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三十七)完善扶贫对象精准管理机制。建成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落实好《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回头看”,按照户户上门、人人见面的要求,严格落实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程序和标准,坚决避免出现漏评、错评、错退。建立贫困识别责任追究制度和精准落实责任机制,扶贫对象入库、退出必须由乡镇干部签字背书,与帮扶责任人、第一书记、村干部绩效或日常考核奖励挂钩,谁签字谁负责。强化痕迹管理工作,规范建档立卡基础台账,做到实际情况、国扶系统、帮扶手册、明白卡信息“四统一”。建立县乡两级贫困村“一户一档”,落实好乡村两级贫困户“一户一档(袋)”。开展贫困县退出模拟验收和第三方评估。开展建档立卡专项复查,实现贫困户100%见面、临界困难户100%排查、疑点问题户100%复核。实施贫困户动态监测、返贫监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和贫困边缘人群监测等精准防贫工作,设立防贫警戒线。(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三十八)完善扶贫资金精准投入机制。调整优化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细化完善“改补为借、改补为股、改补为投、改补为酬、改补为奖”的政策标准和操作办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8亿元以上,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对象,保障“建八有、解八难”和“两不愁三保障”项目需求,切实解决“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问题。全面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开制度,每季度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一次。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管好用好“三账一表”网络化监管系统。制定出台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压实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建立扶贫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对重大扶贫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对绩效低下的扶贫资金和项目及时清理退出。对扶贫资金审计上级未抽中的乡镇开展专项审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办)。

(三十九)完善稳定增收利益联结机制。深入开展土地流转、资金入股、房屋联营、保底分红等资产收益式扶贫,全面总结、大力推广一批带贫益贫利益联结机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现资产收益全覆盖,防止“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和涉农领域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支持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孵化服务,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头人和指导员培育机制,为每个乡镇(街道)选派1名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员。规范实施光伏扶贫和彩票公益金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扶贫办)。

(四十)完善致贫返贫保险保障机制。加大针对贫困边缘人群保险产品创新力度,健全“精准脱贫保+防贫返贫险”等保险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市级深度贫困乡“产业保险”试点工作。建立涉农企业融资增信基金,持续加大涉农保险、涉农信贷。扎实开展重庆市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创建,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农业保险覆盖面。继续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倍增计划,健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机制,实现有意愿、有条件的建卡贫困户贷款全覆盖,防止户贷企用、冒名借款、违规用款等问题。强化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管理,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增强互助资金使用安全性。(责任单位:人行城口支行、县农业农村委、县扶贫办)。

(四十一)完善脱贫攻坚统筹推进机制。统筹推进贫深度贫困乡镇与一般乡镇、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脱贫攻坚工作,切实解决非贫困村内贫困人口脱贫进度慢等问题。探索开展“临界非贫困村”、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人口的精准识别和帮扶工作,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做到工作力度只增不减、资金投入只增不减、政策支持只增不减、帮扶力度只增不减。启动相对扶贫标准和2020年后扶贫工作机制研究工作。(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四十二)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机制。将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保持工作重心不偏移。出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指导意见,注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规划衔接、工作衔接和政策衔接。深化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2—3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和3—5个示范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扶贫办)。

十一、强化工作保障,持续深化党建促脱贫攻坚

(四十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与脱贫攻坚相适应的扶贫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各级扶贫机构的设置和职能职责。从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抽调专人,充实完善县脱贫攻坚办力量,落实专人专责。选优配强乡镇(街道)扶贫干部队伍,落实行业部门扶贫专干。健全扶贫干部关怀激励机制,注重提拔使用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

(四十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选好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将未脱贫贫困村全部纳入后进基层党组织,县乡两级领导包点整顿。完善驻村帮扶工作机制,调整充实驻村工作队伍,对工作不适应的及时予以召回调整,锻造一支能打胜仗的工作队。强化驻村工作队成员日常管理,经常开展“查岗查哨”。加强本土人才回引工作。建立村级后备力量队伍,为每村培养1—2名后备力量。抓实党建促脱贫“七项工作”,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四十五)深化作风建设。实施最严格的督查考核,严格实行捆绑考核,从严落实分类考核,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倒逼工作落实。统筹督查检查力量,调整优化督查检查队伍,建立督查检查人员库,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检查,严防走过场。建立“一对一”蹲点督战机制,坚持执行流动红旗警告亮相。成立脱贫摘帽巡查督查组,常态化、全方面、全覆盖开展巡查督查。深入实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广泛开展扶贫领域“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强化扶贫信访办理,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摘帽。(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县扶贫办)。

(四十六)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典型通报曝光力度。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加大信息报送和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多角度、全方位创作一批反映我县脱贫攻坚的文化艺术精品。讲好减贫故事,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展现脱贫攻坚良好形象。充分利用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委、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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