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9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城财函〔2025〕31号
公开 办理等级(A)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9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万正君代表:
您提出《关于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资金的分配比例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县财政保障和教育事业的支持和关心。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为此会同县教委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分别采取有效措施对农村小规模学校运转经费进行补助。现答复如下:
一、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2006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市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除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杂费,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由财政按照学生人数和生均基准标准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予以保障。此后,我市多次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为2006年标准的4倍和3.6倍。并且,我市学生公用经费标准比中央补助标准高出50元,比周边省市标准高。从2023年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中央基准定额。小学由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在此基础上,将原来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到300元。进一步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二、农村学校经费补助增加
县财政局对不足100人的小学(含完小、村校)按照100人核定,补助公用经费72000 元/校•年。今年,为解决农村小规模学校运转困难,经多次调研和相关数据分析,实行预算改革,主要从两个方面提高了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一是公用经费总额不足25万元的,按照25万元/校•年补足,2025年共下达资金97.32万元,补助11所学校;二是增加师均补助经费,根据农村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人数,按人均6900元/人.年为标准增加学校运转经费,2025年共下达资金892.17万元,补助33所学校。
县教委在县财政局补助的基础上,利用统筹公用经费对小学300人以下的小规模学校进行补助。以事业统计报表人数为准,采取基数补助、村校补助和定额补助的方式补助到相关学校。基数补助:中心校学生数不足100人的学校补助30000元,学生数满100不足150人的学校补助25000元,满150不足200人的学校补助20000元;满200不足250人的学校补助15000元;满250不足300人的学校补助10000元。村校补助:小规模学校如完小人数超过100人以上不再进行补助,如有2所及以上村校也不再进行补助;如只有1所村校,补助金额为5000元;如没有村校,补助金额为10000元。定额补助:小学学生人数不足300人,每差1人补助150元,2024年共拨付资金64.88万元,补助11所学校。
以上经费补助措施的执行,化解了农村小规模学校运转困难的实际问题,解决了农村教师个人工会福利待遇有政策但无资金来源的问题。
随着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教师待遇逐步提高,教师敬业精神不断提升,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城口教育近年来得到了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会同县教委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积极落实教育投入,坚持把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教育事业发展。
此复函已经李元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局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杨继威
联系电话:18223627520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财政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