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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财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8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6-30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88代表

建议的复函

城财函〔2023〕61 号

杨仕轩代表:

您提出《关于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县财政保障和教育事业的支持和关心。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为此会同县教委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统筹公用经费比例降低

据我局了解县教委根据2022年第15次办公会议纪要,从2023年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各校公用经费统筹比例下降10%,由原来的30%降为20%,缓解了学校运转压力。

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2006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市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除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杂费,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由财政按照学生人数和生均基准标准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予以保障。此后,我市多次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目前已达到小学每生每年700元,初中每生每年900 元,分别为2006年标准的4倍和3.6倍。并且,我市学生公用经费标准比中央补助标准高出50元,比周边省市标准高。今年,据财政部官方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中央基准定额。小学由650元提高到720元,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市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还未确定,预计会高于中央基准定额)。在此基础上,将原来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到300元。进一步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三、小规模学校补助增加

县财政局对不足100人的小学(含完小、村校)按照100人核定,补助公用经费70000 /年。县教委在县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利用统筹公用经费对小学300人以下的小规模学校进行补助。以事业统计报表人数为准,采取基数补助、村校补助和定额补助的方式补助到相关学校。基数补助:中心校学生数不足100人的学校补助30000元,学生数满100不足150人的学校补助25000元,满150不足200人的学校补助20000元;满200不足250人的学校补助15000元;满250不足300人的学校补助10000元。村校补助:小规模学校如完小人数超过100人以上不再进行补助,如有2所及以上村校也不再进行补助;如只有1所村校,补助金额为5000元;如没有村校,补助金额为10000元。定额补助:小学学生人数不足300人,每差1人补助150元。

下一步,随着财政形势好转,我局将积极会同县教委,适时提高公用经费的定额补助标准,加大教育投入,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教育均衡迈进。

此复函已经肖冬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局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人:杨继威

联系电话:18223627520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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