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城口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口县深化国企改革行动方案 (2021—2022年)》的通知
中共城口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城口县深化国企改革行动方案
(2021—2022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部分企业,有关单位党组织:
《城口县深化国企改革行动方案(2021—2022年)》已经城口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务会和中共第十三届城口县委常委会第15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城口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
城口县深化国企改革行动方案
(2021—2022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区县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19〕112号)、《重庆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关于加快推进区县国企改革的通知》(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小组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市场导向和法治思维,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县属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县属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推动我县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化重组,合理归集原则。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着眼解决各方面的突出问题,清理整顿低质低效、无盈利能力、无社会效益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对县属国有资产优化整合。按照“同行业同板块”的原则,将同类企业划到同一板块,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合理吸纳优质资产,形成规模效益和竞争优势,使现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降低国资运营监管成本,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
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统筹规划国有资本战略布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整体谋划、分步推进、稳妥实施”的改革原则,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国企国资改革。
坚持市场导向,自主经营原则。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推动国有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市场经营主体。
坚持分类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全面推动企业分类监管、按企业法人层级分级负责,有序开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影响和制约我县国有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形成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县县情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体制,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显著提升,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力争2022年前通过整合重组,资源优化配置,逐步形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等3-5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引领我县产业升级、带动我县经济发展的集团企业。
二、改革重点
(一)明确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分类推进改革,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
1.推进国有企业类别重分。突出企业市场属性,兼顾股权结构、产业特征、发展阶段,逐步实现差异化管理。根据国有企业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对我县国有企业重新进行功能界定和分类,由目前的市场竞争类、功能要素类、公共服务类重新划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公益类。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制定出资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企业分类可适时实行动态调整。
2.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一类国有企业:以调整股权结构为改革重点,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国有资本持股比例结合实际有序进退,着力推进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努力使其成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
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二类国有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支持鼓励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属于竞争性业务的下属企业,向各类社会资本开放,全面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推动企业市场化运行,提高资本运营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确保完成各类重大专项任务,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实行国有独资,具备条件的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重点在企业内部管理引入市场化机制,推动企业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
3.推进国有企业分类监管。在划分国有企业类别的基础上,基本建立分类监管体系。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一类国有企业,主要考核企业经营业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指标;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二类国有企业,考核经营业绩指标的同时,重点建立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服务全市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及完成政府特定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公益类国有企业,在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主要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区别不同情况适时增加考核经营业绩指标。
4.推动企业专业化经营。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调整,促进企业突出主业,推动专业化经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主业应是本企业中具有竞争优势和增长潜力,能够支撑企业发展,具有持续、稳定盈利能力的产业,企业主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新业务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新业务应围绕重庆市十大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十大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和现代特色效益农业确定。
5.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推进商业一类县属重点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推进商业一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优质战略投资者参与适合改革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推进商业二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重点推进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宜改则改,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同时加强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确保2022年实现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收官。
(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打造独立的市场主体
1.推动股份制改革进程。要把公司股份制改革落实到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上,使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同时,要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健全股权多元化、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
2.健全和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重点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董事会建设,建立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引入外部董事,合理布局企业董事会成员结构,加强董事会内部制衡约束。严格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和任用程序。强化对董事、监事的考核评价和管理,建立追责机制。在国有控股的多元化企业中,国有股东依法派出股权董事,除在经营层兼职的,原则上不参与公司日常管理。
3.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形式。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推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重点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合理增加经理层人员市场化选聘比例,适时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加快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退出机制。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在有条件的商业类子企业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4.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到2022年,县管国有企业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依法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主要内容,充分发挥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严格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监督。
5.全面推行用工市场化。加快建立和实施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大力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不胜任退出等制度。形成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
6.完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逐步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建立健全业绩挂钩、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促进企业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依靠创新驱动企业发展。
(三)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1.以管资本为主加快推进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职能转变。坚持权利以出资为限、监管以法规为据,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科学界定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监管边界,依法确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理顺国资监管和行业监管的职责,调整国资监管机构内部组织设置和职能设置,将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以出资关系为基础、经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权履责,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制定或参与制定公司章程,将国有企业章程作为行使出资人权利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依据。
2.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方案,并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它直接监管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适时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
3.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所属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分类制定脱钩方案,采取关闭注销、国有资本转让退出、整合移交等方式,由相关举办或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清理,对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或经营不善的企业依法破产、注销,对持续经营的企业进行改制、优化整合,再逐步移交国资监管机构统一监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不再新设国有企业,将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国资监管机构集中统一监管,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四)加快国有企业的清理退出
对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竞争力的企业,采取整合、转让、关闭、注销等方式加快国有资本退出;及时对存续企业低效无效资产进行清理盘活,提高国有资本质量;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有序推进清理退出工作,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坚决清理退出。按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确保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在2021年前基本完成“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清理退出工作。
(五)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要求纳入国有企业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加强企业党组织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科学确定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管理模式。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加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力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切实解决企业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的问题。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按照职业化、市场化、知识化、年轻化的要求,加快建立国有企业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三、推进步骤
(一)摸底及方案制定阶段(2021年1月—6月)
对全县国有资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深入调研,摸清全县国有企业资产情况及经营现状。坚持“一企一策”改革,分门别类提出具体改革实施方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国企改革实施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严格工作程序,强化工作措施。
(二)启动改革阶段(2021年7月—12月)
按照制定的改革实施方案,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启动一级企业的优化调整、规范二级企业的管理体制,将企业管理层级压缩在二级内,切实控制国有企业数量。在2021年内全面完成城口县鑫融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建筑设计院的注销,完成城口县规划勘测设计院的整合,完成城口县公路收费经营公司、城口县扶贫开发实用技术培训中心、城口县汉嘉资产经营公司的改革方案制定。通过重组整合或清理注销等方式全面完成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和公司制改造工作,在2021年前基本完成“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清理退出工作。
(三)深化巩固阶段(2022年1月—12月)
到2022年底,按照制定的改革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落地,全面完成改革目标。完成低质低效、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企业的整合重组或注销工作;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明确经营方向,合理归集,形成主业突出、分布合理、专业化、集团化、高效运营的国资布局结构;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县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更好地适应市场化要求,国有经济在全县经济社会中的带动作用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到2022年底,完成国营城口县茶场、国营城口县航空茶场、城口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城口县规划勘测设计院、重庆建新建筑设计院、城口县扶贫开发实用技术培训中心的改革工作。力争完成城口县公路收费经营公司、城口县汉嘉资产经营公司的改革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改革在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国资管理中心)、县审计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扶贫办、县文化旅游委、县人力社保局、县交通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办、县社保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城口支行及各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国企改革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县国资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国企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细化改革方案。根据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县财政局(县国资管理中心)负责制定总体改革实施方案,各涉改企业主管部门及各国有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制定所属企业的改革方案,并具体负责实施改革工作。
(三)建立容错机制。建立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于改革创新工作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依法免除相关责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宣传国企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好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
(四)解决历史问题。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退出相关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优先用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五)规范改革操作。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推进改革,精心组织实施,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把好方案制定关,建立完善出资人和股东主导机制,涉及管理层持股的企业改制方案,由出资人主导制定;支持引入专业化机构,全程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设计。切实把好资产定价关和产权交易关,坚持引入市场化机制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逐步建立出资人或股东付费的审计评估委托机制;国有企业产权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上市公司增发等,应在产权、股权、证券市场公开披露信息,公开择优确定投资人,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产权转让定价的基础,合理确定资产价格,防止利益输送。切实把好职工安置关,企业改制方案要向职工大会或职代会通报,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经过,充分保障职工知情权和参与权。切实把好政策落实关,加强全过程跟踪监督,重点关注职工安置情况、国有资产处理情况、改制费用使用及管理情况等。
(六)全面清产核资。由县财政局(县国资管理中心)、县审计局牵头对涉改企业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同时指导监督各企业做好账目移交、档案移交、资产交付、股权划转等相关工作。
(七)开展离任审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涉改企业中纳入A类重点审计对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负责人开展离任审计。
(八)强化统筹协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准确把握改革目标要求。要统筹安排,系统推进,稳妥操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制度机制,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凝聚改革共识,为企业改革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九)严肃工作纪律。要按照“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的要求,认真做好改革时期的稳定工作,确保企业运营稳定,干部职工思想稳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严禁挤占挪用国家资金,确保不逃废、不悬空金融债务;严禁借改革之机转移资产,增加人员;严禁借改革之机滥发钱物及请客送礼,大吃大喝;严禁随意购置、处置及调换办公设备。严格组织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县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国资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对本次整合重组中离任的企业负责人,按规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工作不力、消极对待企业改革工作造成工作受阻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相关职能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合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工作。
附件:改革重点任务台账(2021—2022 年)